2018-06-11 12:06:47古 秀 美
臺南市參與中央綠能屋頂示範 違建屋頂也可裝設太陽光電
經濟部能源局於106年10月宣布「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推動計畫,將以「民眾零出資、政府零補助」的方式推動屋頂型太陽光電,於109年達成3GW裝置容量推動目標。本市為全國綠能屋頂示範縣市,率先提出本年度達成1,000家綠能屋頂及裝置容量10MW的設置申請的目標,展現積極推動綠能屋頂的決心。
為配合綠能屋頂政策,經濟部與內政部已修正「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相關規定,放寬到高度4.5公尺以下免申請雜項執照,另在不影響公共安全下,屋頂違建也能參與綠能屋頂計畫,其建置型式分為A、B、C及D四種類型,類型A及B為結構分立型、類型C為結構共構型及類型D為直接鋪設(如圖1),以上四種違建屋頂在技師簽證結構安全後均可設置太陽光電;但屋頂避難平台、建築違章樓層達兩樓以上、影響公共安全者,仍不可設置。
「綠能屋頂全民參與」方案將由市府遴選適當營運商來協助民眾設置屋頂太陽光電系統,有意願設置綠能屋頂的屋主,可免出資將屋頂「出租」給營運商參與改造,而營運商長期維運達20年,提供至少10%躉購費率回饋金給民眾;另外回饋3%的躉購費率給地方政府,以成立綠電發展基金來支持綠能及鄰里建設。
以一般家戶三十坪屋頂、設置十瓩計算,每月平均約可獲得653元回饋金,與330度小家戶每月電費幾乎相當,形同可不必繳電費。此外,綠能屋頂亦可提升屋頂結構安全,隔熱效果也變好,還能解決漏水問題,更能美化屋頂市容景觀;太陽能為潔淨能源,裝設綠能屋頂對改善空氣品質、穩定電力供應也有很好效益,歡迎民眾共襄盛舉一同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