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2 01:26:19古 秀 美

刷信用卡消費購物同時儲存無實體電子發票,方便又環保

為提供民眾多元索取電子發票方式,並兼顧營業人與消費者交易之便利性,財政部已將信用卡納入電子發票載具的行列。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原開放使用的電子發票載具有悠遊卡、一卡通、i-cash、手機條碼、自然人憑證條碼及會員載具等,信用卡納入電子發票載具後,民眾刷卡消費購物,可同步將電子發票儲存在信用卡中,簡化載具使用流程,交易更為便利。

該局說明,目前可作為信用卡載具的銀行有三信商銀、上海商銀、中國信託、台中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台新銀行、玉山銀行、兆豐國際、合作金庫、高雄銀行、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土地銀行、臺灣企銀、臺灣銀行及聯邦銀行等17家。可使用信用卡載具的店家有新光三越百貨、大潤發、大買家、台北101大樓觀景台、遠東SOGO百貨及遠東百貨,另外,統一超商目前僅能使用中信卡行動支付。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以信用卡載具儲存之無實體電子發票,可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址:https://www.einvoice.nat.gov.tw)「載具查詢消費發票」查詢消費明細,亦可至四大超商KIOSK多媒體事務機查詢。若有發票中獎,發卡銀行會主動通知,中獎人可以到四大超商KIOSK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到郵局兌領獎金;也可進一步將信用卡載具歸戶至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自然人憑證)並設定領獎資料,另享有自動對獎、中獎主動通知及中獎獎金直接匯入金融帳戶服務,讓中獎獎金不漏接,還可免印花稅。

 

該局呼籲全民一起加入無實體電子發票行列,除享有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的中獎機會,也可為保育地球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