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房屋稅標準單價調整幅度6都最小 採漸進式且對市民衝擊最小方案
【CITYBEING樂活城市新聞古秀美記者/臺南報導】
針對議員至台南地檢署控告賴市長及財政局長張紹源瀆職,市長賴清德今(19)日重申房屋稅標準單價調整是依法行政,概括承受,絕對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對於議員按鈴申告表示尊重,並期待勿因此浪費司法資源。
賴市長指出,房屋稅標準單價調整是法律規定,絕非市府要增加開支,才調整市民稅金!賴市長表示,99年縣市合併後,接任第一任直轄市台南市長時,總共債務超過1千億,已達舉債上限,六七年來,一方面議會監督,一方面台南市政府各局處落實財政紀律,當用則用,當省則省,而且開源節流,到上個月為止,共還130幾億債務,前年稅計剩餘,年底結算盈餘20幾億;去年盈餘也有3000多萬。
賴市長說明法律規定,房屋稅3年需調整一次,地價稅也是3年需調整一次。這次的調整結果依法不得不為,某種程度增加市民負擔,他跟市民抱歉這個法律必然的結果。但是,他也強調,這樣的做法仍有社會公平正義意義存在。
賴市長進一步指出,舉凡道路開闢、房屋徵收,政府都是以市價徵收百姓土地,「但現在這樣的房屋稅標準單價才市價的2成左右」,時間久了沒調整,縱使政府會節省、會開源,也會吃不消,且容易造成房屋持有成本偏低,助長炒房誘因,致房價飆漲,造成民怨,違反居住正義。
市府也點出,本市之前現行房屋標準單價自民國73年第一次訂定後都沒有調整,屢遭監察院、審計機關糾正並建議適當調整舊屋標準單價。又財政部財政健全方案也一再要求應將房屋標準單價調整至合理造價之40%~50%,因此依法進行房屋稅標準單價調整。
市府最後強調,新增稅收將持續挹注在幼兒教育補助及照顧弱勢,且為兼顧民生經濟並合理反映房屋造價,此次調整的額度在6都裡面,台南市是最小,也是採取對市民衝擊最小的漸進式調整方案。台北市調整160%,三年都一樣;新北市政府也一樣,3年都適用91%;高雄市是3年都適用81%的調幅。而台南市則採漸進式調整,以105年房屋稅相較,今年調幅54%,明年增加11% 變65%,第3年再增加16%變81%;慢慢調整。而且106年才開始課稅,已較台北、新北、高雄、桃園等直轄市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