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1 16:14:25古 秀 美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 議員籲比照美日遊覽車安檢標準
(CITY BEING 樂活城市新聞/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日前遊覽車火燒車造成26名乘客喪生,調查發現事故車輛有5次違規紀錄,卻還能上路甚至載客,凸顯台灣遊覽車安檢制度問題。台南市議員唐碧娥對此表示,應可比照美國、日本兩國的遊覽車安檢制度標準來修改我國現有規定,加強民眾乘車安全。
唐碧娥表示,美國不僅檢驗遊覽車外部零件,連內部零件都須符合認證才能上路。遊覽車公司每45天須檢查車況;政府並於旅遊景點設置檢查站,每周至少檢查兩三次;每年還有年檢和各州公路巡警局的不定期抽查。日本的保檢合一制規定須年檢,車齡逾11年則3個月點檢1次,隨車齡增加驗車頻率,且嚴格控管車內電器電壓。台灣則規定5年內車子每年定檢1次,逾5年年檢2次,逾10年年檢3次,與美日檢查頻率相較下少很多;且美國針對檢驗不合格之公司最高可開罰1500萬美元罰款,嚴重者甚至能判處徒刑,台灣監理站卻只開罰1300~1800元的罰金,難怪業者即使違規多次也不怕罰。
唐碧娥呼籲政府應參考美日兩國制度來修法,提高檢查頻率及罰則,將車內電器配置納入檢查範圍內,避免因保險絲燒熔造成電線短路引發危險。她也建議台南市交通局應嚴格檢驗市公車,為市民的安全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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