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19 21:09:26古 秀 美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持續清點 「鮮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逾期食品,除惡務盡!
(CITY BEING樂活城市新聞/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接獲民眾檢舉「鮮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設於德安百貨14樓之倉庫,所儲存的食品原料及其加工品逾有效日期,今日持續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前往查察,現場封存之大量逾期食品,截至下午5:00共清點昨日已封存的2項逾期原料(梅花豬肉10835.02公斤、冷凍生鱈魚卵6522.52公斤),另7項逾期成品(臘腸36594公斤、肝腸96.1公斤、魚蝦燒賣21.48公斤、福氣魚卵470公斤、熟魚卵1808.14公斤、碎魚卵190.9公斤及魚子醬709.42公斤)。
經查發現熟魚卵產品係由基隆市「群海興業」、新北市「日上水產有限公司」、台中市「巨峰食品」、「大元食品有限公司」、「邦峰貿易實業有限公司」及高雄市「高峰海產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鮮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製造,衛生局已通知基隆市衛生局、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及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追蹤其下游流向、數量並請其協助將違規產品下架封存。
食品逾期,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做為贈品或公開陳列,本案查獲逾期食品,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依同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復依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