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4 02:34:06古 秀 美
「臺南市公立中小學校部分校舍未領有使用執照且有安全疑慮相關改善作為說明」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新聞稿>
發佈日期:2015年9月3日
「臺南市公立中小學校部分校舍未領有使用執照且有安全疑慮相關改善作為說明」
針對審計處及市議會關切臺南市公立中小學部分校舍未領有使用執照且有安全疑慮案,教育局表示,建築物使用執照之有無與校舍耐震係數(強度)並無直接關係。至於部分國民中小學校舍未領有使用執照,主要係因建築法規更迭及校地產權等因素,且為維護校舍安全,校舍無論是否有使用執照,教育局每年均編列專案預算補助各校進行校舍消防及建物安全檢修申報及缺失改善,以符合法規。
目前教育局每年執行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辦理老舊校舍拆除重建工程經費約2億3,000萬元,爭取教育部專案補助辦理校舍結構補強工程經費本年度約補助約1億600萬元,故其餘尚未編列經費之校舍未來將配合預算及耐震係數排序逐年編列重建補強工程,教育局將持續並積極向教育部爭取經費。
教育局進一步說明,本局轄管公立中小學截至103年年底止,計有136棟校舍未領有使用執照,其中已無學生使用校舍者共計6棟,經耐震初評或詳評檢視符合現行耐震法規或已依耐震詳評建議完成重建或補強者共71棟,以上77棟佔總數56.6%。其餘59棟,經耐震能力詳細評估結果建議拆除惟未拆除且尚在使用中者計16棟,其中11棟校舍現正辦理拆除重建或補強工程作業中;另經耐震能力詳細評估結果建議補強惟未補強且尚在使用中者計26棟,其中4棟校舍現正辦理結構補強工程作業中;其餘尚未進行耐震初、詳評評估者共17棟,將持續於105年底前完成所有評估作業。
教育局指出,其實自921地震之後,建築物耐震設計標準已有提升,故民國88年以前興建的校舍多數需進行耐震能力提升作業,所需經費相當龐大,教育局將持續向中央爭取經費進行改善;另建物補照牽涉校舍本身特殊狀況及諸多現行建築法規(包含消防法規、無障礙環境等)的檢討,教育局預定於本(104)年度委託專業單位,完成本市國民中小學校舍未取得使用執照原因分析及補照計畫(包含後續使用執照取得之規劃分析、難易度及經費概估),並依本市財政狀況,配合教育部補助經費逐年改善。
針對審計處及市議會關切臺南市公立中小學部分校舍未領有使用執照且有安全疑慮案,教育局表示,建築物使用執照之有無與校舍耐震係數(強度)並無直接關係。至於部分國民中小學校舍未領有使用執照,主要係因建築法規更迭及校地產權等因素,且為維護校舍安全,校舍無論是否有使用執照,教育局每年均編列專案預算補助各校進行校舍消防及建物安全檢修申報及缺失改善,以符合法規。目前教育局每年執行行政院一般性補助款辦理老舊校舍拆除重建工程經費約2億3,000萬元,爭取教育部專案補助辦理校舍結構補強工程經費本年度約補助約1億600萬元,故其餘尚未編列經費之校舍未來將配合預算及耐震係數排序逐年編列重建補強工程,教育局將持續並積極向教育部爭取經費。
教育局進一步說明,本局轄管公立中小學截至103年年底止,計有136棟校舍未領有使用執照,其中已無學生使用校舍者共計6棟,經耐震初評或詳評檢視符合現行耐震法規或已依耐震詳評建議完成重建或補強者共71棟,以上77棟佔總數56.6%。其餘59棟,經耐震能力詳細評估結果建議拆除惟未拆除且尚在使用中者計16棟,其中11棟校舍現正辦理拆除重建或補強工程作業中;另經耐震能力詳細評估結果建議補強惟未補強且尚在使用中者計26棟,其中4棟校舍現正辦理結構補強工程作業中;其餘尚未進行耐震初、詳評評估者共17棟,將持續於105年底前完成所有評估作業。
教育局指出,其實自921地震之後,建築物耐震設計標準已有提升,故民國88年以前興建的校舍多數需進行耐震能力提升作業,所需經費相當龐大,教育局將持續向中央爭取經費進行改善;另建物補照牽涉校舍本身特殊狀況及諸多現行建築法規(包含消防法規、無障礙環境等)的檢討,教育局預定於本(104)年度委託專業單位,完成本市國民中小學校舍未取得使用執照原因分析及補照計畫(包含後續使用執照取得之規劃分析、難易度及經費概估),並依本市財政狀況,配合教育部補助經費逐年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