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2 21:19:04古 秀 美
垃圾處理費隨水費徵收 南市 11區費率調整
(CITY BEING 樂活城市新聞古秀美/台南報導)
臺南市山上等11個行政區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隨水費徵收,原依掩埋費率計算,每度為2.9元。現11區的垃圾已全面改為焚化處理,環保局基於使用者付費及公平原則,自明(104)年1月1日調整11區的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率為每度3.7元。
環保局說,明年元旦調整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率的行政區為山上、柳營、左鎮、大內、學甲、北門、新營、鹽水、玉井、楠西及南化等11區,亦即明年元旦起全市各區隨水費徵收的垃圾處理費均為每度3.7元,再無高低之分。
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主管機關應依實際清理成本向家戶及其他非事業徵收費用。隨水費徵收之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環保署定之。89年環保署公告徵收標準,採焚化處理者徵收每度3.7元清除處理費,採掩埋者則為每度2.9 元。山上等11個行政區的垃圾原採掩埋處理,隨水費徵收處理費率為每度2.9元,其餘26個行政區垃圾採焚化處理,處理費率為每度3.7元。自明年元旦起調整費率後,全市各區均採一致標準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