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06 20:35:58古 秀 美

教育局回應莊玉珠議員有關本市國中小音樂類社團收費疑義案



  

(CITY  BEING 樂活城市新聞/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針對莊玉珠議員於本日(106)上午於議會總質詢時提出本市部分學校音樂類社團收費過高,請教育局全面瞭解,並予以弱勢學生協助,教育局表示,本市各級學校課後各類社團收費皆需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展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辦理,如有學校違反前述收費規定而責任在學校者,本局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教育局說明,本市各級學校課後各類社團(學藝性社團(如語文類、科學類)、才藝性社團(如音樂類、表演團隊類、視覺藝術類)、體育性社團(如球類、田徑類))收費皆需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展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要點』辦理,其中聘請指導教師鐘點費比照公立中小學兼任及代課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最低以每節新台幣260元為下限,最高以每節新台幣795元為上限。

另外,為協助經濟弱勢學生參與課後社團,訂有『文化殊異族群(含原住民族及新住民)、弱勢或經濟不利學生、高風險家庭學生、高關懷學生及身心障礙學生,應鼓勵其參加並得酌予減免收費,經費來源得運用各類學生輔導計畫及相關愛心扶助計畫(如教育儲蓄戶)等經費支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