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4 20:46:29古 秀 美

國税局清理公務員欠税不遺餘力!

 

(CITY BEING 樂活城市新聞/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有關媒體報導國税局追税“追小民不追大戶,追民眾不追軍公教”、“抓小放大,兩套標準”及“放任公務員怠繳税捐”乙情,南區國税局說明,納税義務人欠繳應納税捐,稽徵機關即依税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就相當應繳税捐數額之財產辦理禁止處分,倘符合限制出境標準者,亦會依規定辦理限制欠税人出境,且於所欠税捐滯納期滿後,依同法第39條規定移送強制執行,是對清理軍公教欠税並無寬怠情事。

該局進一步說明,其轄内欠稅公務員前10名,均依規定辦理財產禁止處分或限制出境之稅捐保全,且部分案件尚在行政救濟中,若符合移送執行要件者,即迅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該局目前“軍公教欠税清理專案”,其對象泛指軍公教、國營事業、村里長與短期僱用人員,只要在近期内曾在政府機關()投保,連非現職人員都包括在內,對上開仍有固定收入者,逐一配合行政執行分署加強清理欠税,相較一般民眾更為嚴格,特此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