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9 00:03:17古 秀 美

市議員賴惠員表示! 警體能測試不合理

 

(CITY BEING 樂活城市新聞古秀美/台南報導)

台南市警察局為讓員警的體能隨時保持最佳狀態,除每半年由該局進行一次3千公尺測試外,各分局也分別再舉行一次,體能成績優劣除有獎懲規定,並做為升遷標準。市議員賴惠員對該項檢測未有內外勤員警之分,導致內勤員警成績偏高,讓勤務繁重的外勤員警頗不是滋味,認為頗不合理,28日在市警局工作報告時,要求局長陳子敬能向警政署反映修改。

 

賴惠員議員表示,員警每年二次的體能測驗,跑3000公尺的時間,選手時間大約只要9分至11分鐘,一般人,男生需要2025分鐘,女生則是2530分鐘,而警方對40歲以下員警的要求,男性是18分鐘,女性則是24分鐘,這套體能測試標準,是依民國85年警政署頒佈迄今已沿用近20年,因社會變遷快速,早已不適用。

 

賴惠員議員還詢問警察局長陳子敬,其跑30分鐘需要多少時間?陳答此項檢測試後來才增列的。賴惠員議員再詢問佳里分局長張榮興、第三分局長吳試智跑了多少分鐘,張說17分鐘,吳則是22分鐘。

 

賴惠員議員指出,員警3000公尺體能測試,除了59歲以上免測試外,因成績優劣有獎懲規定,且牽涉到升遷依據,但測試卻僅有年齡與性別之分,卻未有內勤與外勤分別,導致內勤員警的成績偏高,這對勤務繁重,沒時間練習體能的外勤員警很不公平,反彈聲音也此起彼落,凸顯這套體能測試制度亟需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