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臨床試驗對腫瘤的治療有幫助嗎? 成大醫院內科部血液腫瘤科葉裕民 主治醫師
(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惡性腫瘤一直都是國內十大死因的首位,對於無法手術切除的腫瘤,藥物一直是目前最主要的治療方式。雖說目前在臨床上有許多化療藥物以及標靶治療藥物可供使用,但是以治療成效而言,著實還有相當大的進步空間,也因此還需要不斷有新的藥物開發出來供臨床使用。藥物要能進入臨床使用,一定需要經過一連串的臨床試驗證實療效,才能提供病患使用,在許多腫瘤患者的治療過程當中,或多或少都會有碰到醫師詢問是否有意願參加臨床試驗的經驗,能夠正確的了解這些腫瘤藥物的臨床試驗,選擇適合自己的試驗加入,對於腫瘤的治療是有幫助的。
一般來說,治療腫瘤的藥物臨床試驗可以依照目前藥物開發的進度分成第一至第四期的臨床試驗。第一期臨床試驗屬於藥物開發的早期,以了解藥物的最大容忍劑量、找尋合適的使用劑量、與評估藥物安全性為主要目標。第二期的臨床試驗,會初步於某項腫瘤中評估於其治療效果。第三期的臨床試驗,則是與目前正規的治療作比較,評估新的藥物是否優於目前的正規治療。而第四期的臨床試驗就是在藥物已經獲得許可或上市以後進行,最主要是安全性的觀察。由上述可知,參加較後期的臨床試驗,該試驗藥物安全性與療效的資料較齊全,有較多的機會獲得該藥物帶來的好處,而比較不容易碰到未知且嚴重的副作用,風險會比較少;而相反的,參加較早期的臨床試驗,風險自然較高。但由於近幾來新開發的腫療治療藥物多為標靶藥物,若腫瘤具有該項藥物所攻擊的標的,縱使在第一、二期的臨床試驗當中,也同樣有機會可以看到療效出現並非只有副作用。因此,詳細了解該項臨床試驗的期別、所使用的藥物、與該試驗的設計,配合自身腫瘤的特性,與醫師詳細討論後再決定參加與否,會有機會藉由參加臨床試驗,讓腫瘤在治療過程當中多得到可能有效的治療藥物。
未知的副作用是在參加臨床試驗時,除了療效無法確認之外,最為人所擔心的一部份,但這也是在較為早期、特別是第一期的臨床試驗當中最無法避免的,須特別小心。在參加試驗之前,一定會有說明、同意書,詳細說明目前已知的副作用、出現的比例與處理方式,務必仔細閱讀並與醫師作討論,衡量過風險是否過高再決定參加與否。一旦決定參加,在試驗過程當中除了依照規劃之時間接受治療與檢查之外,對於該項試驗中規定的禁用藥物或食物也要仔細了解,除了自己應注意,也要記得在其他科別就診時提醒其他醫師不要誤用,避免因藥物交互作用的產生,增加該試驗藥物的副作用。而在試驗藥物的治療過程當中,產生的不舒服有些和原本的腫瘤有關、有些則和試驗藥物相關,都要記得與醫師商量加以判斷,及早給與適當藥物做治療或停用試驗藥物避免傷害擴大。
參加臨床試驗會面臨到未知的副作用與不確定的療效,如果能夠詳細與醫師作討論,根據自身腫瘤特性與目前治療的概況,選擇較合適的臨床試驗藥物與設計,參加試驗過程當中依循試驗的指示接受治療、檢查並回診,是有機會藉由參加臨床試驗獲得更多有效的治療藥物而避免不必要的副作用產生,對於腫瘤的治療是可能會有幫助的,而主治醫師決不會用有無加入有不同之對待,病人有絕對之自己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