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30 18:38:42古 秀 美
第二分局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查獲酒駕連五犯
(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第二分局員警於民國102年9月27日21時40分時地執行取締酒後駕車路檢勤務,見一部○○○-R2號自小客車右轉急停下車,在臺南市中西區公園路與民權路口,行跡相當可疑,經執勤員警發現,立即前去攔檢盤查,發現該名駕駛身上酒味濃厚洪○○ (71年次)
,研判疑似酒後駕車,經警方施以酒精呼氣測試,酒精值高達0.29mg/L,已超過法定0.25mg/L,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31歲洪姓男子於91年至100年間已連續被查獲4次酒醉駕車,分別處罰金2萬元及徒刑3月、5月、6月等均得易科罰金,目前駕照仍因酒後駕車吊銷中,接連被逮、被判刑,依然故我,未記取教訓,第五度酒後駕車遭查獲。
第二分局表示,將持續針對易酒駕、肇事路段,加強執法作為,妥適規劃取締酒駕勤務部署,展現執法決心,以有效防制酒駕之交通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生命與財產安全,此呼籲民眾勿因一時酒後駕車而造成終身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