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8 20:41:14古 秀 美

衛生局專案加強稽查食品業者,呼籲所有業者勿因貪得小利而讓消費者受害 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而遭罰!

 

(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於68再度前往稽查佳里區的「禹昌冷凍食品公司」,瞭解禹昌請嘉義無工廠登記之「嘉品食品行」代工粽子,之流向,業者也表示願意下架所有請「嘉品食品行」代工之粽子包含原味鹼粽、紅豆鹼粽、養生素甜粽、五榖粽、客家粿粽、花生肉粽、蛋黃香菇肉粽(古早味肉粽)等六項產品,銷售通路包含全省家樂福、大潤發等量飯店,另業者亦替桂冠公司代工禮盒包裝之古早味肉粽及粿粽,但桂冠公司並不知情該廠之粽子為禹昌委託代工,而非自行製作,亦一併下架該產品。

衛生局稽查人員針對所有的販賣通路進行稽查,包含嘉年華購物中心量販店、家樂福仁德店、遠百企業永康店、好市多股份有限公司臺南分公司、全聯、全買、頂好超市、大潤發、齊普等9業者,稽查結果,現場業者均已將有疑慮的禹昌相關肉粽產品下架。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示,食品逾有效日期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贈與或公開陳列,更不得變造或竄改有效日期,本市「禹昌食品公司」疑似變造逾有效日期產品,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爰依同法32條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且將違規食品沒入銷毀,衛生局亦會針對所有退運回之產品監督封存,在此呼籲所有業者勿因貪得小利而讓消費者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