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5 20:50:00古 秀 美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重申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5條如下~

 

(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有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昨日(24日)發布本市善化區「三進粉行」檢出「順丁稀二酸酐」841.78ppm不符規定,三進粉行昨天表示因外出且已已自行回收下架4000包,但為確保食品安全,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今日再次前往稽查,共封存德細粉及天粗清粉(品名不同,內容物相同為修飾澱粉)4,321包,每包20公斤86,420公斤。負責人表示原料是和冠響化工原料行購買,當初是因為同業大家都使用且認為無毒害才會添加使用,原料多數提供製成肉圓、珍珠粉圓、黑輪、少數為豆花,於本年4月份起已不再使用,且已全數回收,所有違規產品衛生局近期也將請環保局協助銷毀。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重申食品衛生管理法35條,「拒絕、妨礙或規避本法所規定之抽查、抽驗、查扣、不能或不願提供不符合本法規定物品之來源或經命暫停作業而不遵行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業者均能配合調查抽驗封存,衛生局亦將持續加強抽驗市售產品,杜絕違規產品在市面上流通。若有相關食品添加物使用疑慮請洽食品藥物管理科06-6357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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