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5 20:50:00古 秀 美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重申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5條如下~
(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有關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昨日(24日)發布本市善化區「三進粉行」檢出「順丁稀二酸酐」841.78ppm不符規定,三進粉行昨天表示因外出且已已自行回收下架4000包,但為確保食品安全,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今日再次前往稽查,共封存德細粉及天粗清粉(品名不同,內容物相同為修飾澱粉)4,321包,每包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重申食品衛生管理法35條,「拒絕、妨礙或規避本法所規定之抽查、抽驗、查扣、不能或不願提供不符合本法規定物品之來源或經命暫停作業而不遵行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業者均能配合調查抽驗封存,衛生局亦將持續加強抽驗市售產品,杜絕違規產品在市面上流通。若有相關食品添加物使用疑慮請洽食品藥物管理科06-6357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