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10 23:55:42古 秀 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不要與千萬獎金擦身而過
(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最近常接獲民眾投訴應開立統一發票之營業人,於消費結帳時,未主動開立統一發票給消費者,或藉故外加5%稅款,讓消費者放棄索取發票,影響其成為千萬富翁的機會。
國稅局指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規定,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買受人為非營業人者,應以定價開立統一發票,於消費者結帳時,主動開立統一發票給買受人,並不得要求外加5%稅款,如漏未開立統一發票,即造成逃漏稅。營業人如經查獲短、漏開統一發票者,除補徵所漏稅款外,依同法第52條規定處以1至10倍罰鍰,1年內經查獲達3次者並停止其營業。
該局籲請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不論消費者有無索取統一發票,均應主動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受罰。另消費者結帳時,應踴躍索取統一發票,遇店家不配合或藉故不開立發票,可舉證向所轄稽徵機關提出檢舉。
彙總編號:10205-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