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開發之學校保留地將通盤檢討解編~
{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賴市長於101年12月25日就職兩週年時提出11項新展望,其中有關「啟動劃定公共設施未開發土地之檢討」部分,係市長有感於公設保留地劃設後致土地使用受限,又因遲未依計畫開闢,影響地主權益甚鉅,為有效解決此累積民怨課題,賴市長明確指示組成專案小組儘速於通盤檢討作業中,針對未開發且無需求之公共設施保留地進行總體檢討,朝分階段、分區域、分項目之方式,逐一針對公設保留地研議解編之可行性。其中尤以學校用地因少子化社會趨勢,確有檢討解編之必要,故列為優先辦理,以期儘量還地於民、解除民怨。
市府教育局、都市發展局、地政局等相關單位依據市長指示,已優先就人口最稠密、未開發校地最密集之原臺南市6區及永康區,針對未設校之學校保留地進行整體檢討,迄今辦理進度如下:
1.
訂定評估原則:針對尚未設校之學校保留地研擬評估檢討原則(包括學齡人口成長狀況、鄰校涵蓋服務範圍、鄰校近五年成長率、變更後面積需求標準、鄰校供需比),篩選出低度需求之未設校學校用地,再納入土地權屬、使用現況、周邊公共設施服務狀況綜合考量後,提出優先解編學校用地。
2.
預計檢討結果:針對原臺南市38處尚未設校之學校保留地,及永康區10處尚未設校之學校保留地,進行評估檢討,提出優先解編校地。本階段未列入解編之保留地,將於未來通盤檢討作業時依據屆時發展現況再持續檢討辦理。
3.
解編開發方式:上述優先解編之學校用地,將配合地區實際發展需求整體規劃,並一律以公辦市地重劃方式進行開發。
上述解編校地因涉及整體開發方案之研擬,後續將納入原台南市主要計畫第五次通盤檢討、永康都市計畫等案辦理通盤檢討作業,預計今年(102年)提出公開展覽方案。同時,本市其他各都市計畫區後續辦理通盤檢討作業時,亦將針對學校、市場、機關等未開發公共設施保留地逐步進行整體檢討,研議解編之可行性,以期達成維護地主權益、取得周邊公共設施、提升市民生活環境品質之三贏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