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9 13:45:46古 秀 美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發布~~ 學童遭割喉案起訴

{記者古秀美/臺南報導}

承辦檢察官蔡英俊認為被告曾文欽貪妄國家社會資源之繼續救助,無視生命、自由之可貴,認殺人不會遭判處死刑,即萌生殺害幼童23名,以利入監服刑之邪惡意念,進而在公共場所,隨機對於天真無邪年僅10歲之孩童,以利刃割喉之方式,蓄意殺害無何抵抗能力之被害人方○○,其殺人手段冷酷、兇殘,無絲毫之猶豫,可見其心性之殘忍,於行兇之際,已全無人性可言,復造成被害人方○○家屬難以回復之傷痛及後遺症,其白晝於公共場所持利刃殺人之兇惡行徑,對社會治安之危害極為重大,所為乃一般有理性、良知之正常人所難忍受者,為維護被害人方○○之權益、確保法律秩序及社會安全,並避免被告有再恣意剝奪他人生命之可能,實有與人間社會永久隔絕之必要,檢方已向法院具體求處死刑,以昭炯戒,並符法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