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亮點」~市議員蔡旺詮今8日質詢~
{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 市議員蔡旺詮本次定期大會以「施政亮點」為主題,要市府官員好好思考,現在全國上下從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都在拼「有感施政」,台南市雖不求「週週有亮點」,但能否清楚告訴市民,市政府未來的施政重點(亮點)是什麼。蔡旺詮說,他相信每個局處都有各自規劃的施政重點,但每一項計畫的執行方式是否恰當,則需要好好檢視一番,現在民眾對於政府預算有沒有真正花在刀口上這件事,莫不睜大眼睛觀察,如果執行效果不彰又有浪費之嫌,應該立即改正處理。
話鋒一轉,蔡旺詮提到現在全國都在「瘋」的文創產業,是非常適合在台南蓬勃發展的亮點之一,他引用北藝大教授、前文建會主委邱坤良的說法,為「文創產業」做了深度的解釋:「文創產業所指涉內容與產值,都從『文化』本質發揮經濟效益。換言之,文化部門的核心業務並非文化創意產業,而是以『文化』內涵作主軸,執行保存、傳承文化資產,鼓勵藝術、文學創作,提昇國民人文素質的施政計畫。舉凡食衣住行與空間的生活文化、藝術展演與信仰禮儀,都由此開展,並產生人文科技與經濟活動。有歷史人文意義的古蹟、遺址、藝術活動與自然景觀,即為觀光產業實質內涵;具深厚文化基礎與人才養成管道,設計、電影、出版、工藝、表演藝術、數位內容等產業就會生生不息。」蔡旺詮說,裡面所提到的「有歷史人文意義的古蹟、遺址、藝術活動與自然景觀」,不正是台南獨特擁有並引以為傲的珍貴資源。既然有了好的食材和獨門配方,就看文化局這個總舖師,怎麼精心料理,端出一盤好菜。
談到文創,蔡旺詮對於近幾年來形成風潮的「街頭藝人」產業表示關心,他說台南素有豐富的藝術人文氣息,應該是發展街頭藝人文化的絕佳環境,只是現況卻和預期的相反,成效只能用「零零星星、不成氣候」來形容,到底哪些環節該注意,他提出幾個問題點,希望文化局能夠好好思考一下。蔡旺詮說,翻開《台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實施計畫》(附件一),內容其實和其他縣市大同小異,不論是申請類型與資格、審議方式、管理規範、稽查作業等,所以別人有的缺點,我們也有,卻沒有想到說,有些現行規定應該適時鬆綁,這樣我們才能比別人更進步,街頭藝人的發展也才會比其他縣市更活絡。
文化局除了列出20個街頭藝人可展演的公共空間地點之外(附件二),不忘規定「申請展演前請先與各展演場所聯繫,詢問展演類別及使用場地是否合適」,蔡旺詮認為,對街頭藝人來說,既然取得了許可證,就表示審議委員認同其演出及創作實力,但是要前往各場所演出時,卻還要經過場地管理人的同意,這樣的再次審核,就形同「看人家臉色」一樣,造成某種程度上的不便。其中關於「預借場地」的期程,各單位規定不一,最慢三天前申請即可,或者七天,但甚至有單位要提早30天提出,實在很不方便。蔡旺詮希望能夠縮短預借場地的期限,過程也簡便一些,盡量用報備制,減少當中因為書面文件往返而浪費的時間。
蔡旺詮特別針對其中「台南市古蹟區」的規範提出質疑(附件二第13點),不但太過繁複而且限制嚴格,他直言簡直是希望不要有人提出申請,把所有古蹟區變成「街頭藝人淨空區」。首先,申請時間是「每月1日至5日」,向文化局文化事業科「申請下個月份場地」。不只如此,「各表演場地申請以一星期(週一至週日)為一時段(最多7天,若申請7天以下也可以),同時段僅能申請一個表演場,同一表演場地一個月內最多申請2次,同一場地多人申請時,由本局視申請先後次序及申請人使用該場地次數決定之(未借用者優先)。」對於首次申請者也是限制多多,「需填寫『臺南市古蹟區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申請表』,供本局審查」、「由本局組成3-5人小組審查,審核未通過者,不得進入古蹟區表演。」接下來連展演名額也有限制,三個類別合計,只有南門城開放6組最多,安平古堡、延平郡王祠都是4組,其餘赤崁樓、億載金城、安平樹屋、吳園都只有兩組,至於德陽艦僅有1組,不如不要開放。綜觀以上種種限制,蔡旺詮批評文化局實在是「管到海邊去」,很多街頭藝人看到這樣的規定,紛紛打退堂鼓,他們平常要精進技術都來不及,怎麼有時間來應付這些繁瑣的規定與流程。蔡旺詮說,眾所皆知古蹟區是觀光人潮最多的地方,如果搭配街頭藝人的擺攤或演出,可以讓單純的遊古蹟衍生變化出不同的樂趣,但主管單位卻用嚴格的規定,壓縮了街頭藝人演出的空間和機會。
為了實際比較街頭藝人活動的氛圍,蔡旺詮現場播放了幾段分別在高雄和台南的演出,他說這些影片正好呈現兩個城市在詮釋街頭藝人文化的角度上,所形成的差異。
1.高雄 / 愛河 / 人氣舞蹈團體 /2012年元宵燈會活動
2.高雄 / 駁二特區 / 雙人音樂團體 /2011年假結束第一個週末
3.高雄 / 駁二特區 / 與民眾互動之行動雕塑/ 2012年3月中旬一般週休
4.台南 / 海安路 / 40組街頭藝人 / 藝起愛城市—2012台南市街頭藝人嘉年華
蔡旺詮說,看完這四段影片,就會明顯感受出高雄街頭藝人風氣的成熟度,是明顯優於台南。第1則影片適逢燈會期間以及人氣團體演出,吸引人潮圍觀實屬正常,但利用大型活動搭配街頭藝人演出,所帶動出來的熱鬧氣氛,可看出官方的用心。第2則影片的重點則是「氛圍」,我們看到旁邊的民眾或站或坐,有人專注聆聽、有人隨意休息,是很傳統的典型,但效果也是成功的。第3則內容則呈現更高層次的內涵,經過一段時間的親近,民眾已經漸漸習慣街頭藝人的演出,可說是「被培養成功」,除了單純欣賞之外,更進一步和表演者產生互動,大大提升了表演的藝術性。第4段影片是文化局今年舉辦和街頭藝人有關的最大型活動,但給人的感覺卻是「刻板、制式、沒有活力」,說是嘉年華,卻讓街頭藝人團體輪流上台演出,底下民眾排排坐,就像在看「連播的野台戲」,沒有感動和驚喜。另外,空間規劃不當,使得表演者之間互相干擾,演出效果大打折扣、無法吸引民眾目光。這樣的活動內容,事實上並沒有營造出所謂的「氣氛」,用現代流行語來形容,就是「沒有fu」的意思。官方帶頭辦活動,把街頭藝人聚集在一起,用意值得肯定,只是規劃不夠完善,並沒有讓市民留下深刻印象。
此外,蔡旺詮針對街頭藝人的展演公共空間,同時提出一項很大的質疑:為什麼海安路不見了?連同附近很夯的神農街、正興街一帶,竟然都沒有列入在許可範圍內,這是讓很多街頭藝人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既然官方的「街頭藝人嘉年華」活動都辦在此地,平常卻不開放街頭藝人來此設攤及展演,實在是非常矛盾,他希望文化局能盡快將海安路商圈納入展演空間,讓更多街頭藝人提升他們的能見度和曝光度。
蔡旺詮說,在文創產業的內涵裡,「群聚」是一個很重要的概念,所以文建會(文化部前身)推動「文創產業群聚」計畫,在台北、台中、嘉義、花蓮,以及台南共設置五處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由官方選定一或多個地點,挹注資源充實軟硬體設施,自然而然就會吸引文創工作者前往聚集,成為藝術家創作+團體展演+民眾休憩的多功能綜合空間。最讓一般人印象深刻的例子,台北有「華山1914文創園區」,高雄則是「駁二藝術特區」。反觀台南,雖然也有所謂「台南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與「台南仁糖文創園區」(十鼓文化村),但前者沒有明顯發展重點,後者又有門票限制,兩者都無法貼近一般市民的生活,他希望文化局能想出改善方法,有朝一日台南也能有實質內涵的文創園區。
三、安平運河要變身
⒈愛河畔有巴黎塞納河風情,安平運河旁只有行人與車輛。
⒉高雄愛之船浪漫開航,運河太陽能船駛不動?
四、鐵路地下化徵民宅,公共建設變金雞母,是台灣未來開發典範??
⒈在高密度住宅區的市中心拆民宅闢鐵路,是人民心中最深的痛!
⒉交通部的方案是最佳選擇嗎?沒有其他替代方案?
⒊經建會新聞稿:台南市鐵路東移是第一個以土地開發利益回饋軌道運輸建設的試辦計畫!
請問:居民的感受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