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01 16:42:47古 秀 美
★衛生局強力執行「市售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原產地」強制標示稽查結果~
{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為落實牛肉原產地強制標示之實施,衛生局持續稽查直接供應飲食場所、販售散裝及包裝食品場所有無依規定標示牛肉原產地,自
籲請業者誠實標示牛肉原產地,標示字體亦能依規定清楚辨認,提供明確資訊供消費者選擇。直接供飲食場所標示方式:若以菜單註記者,單一字體長度及寬度各不得小於4公厘;以其他標示型式者,各不得小於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局長林聖哲亦呼籲消費者,標示不清者不要買、食品來源不明者不要買。本局亦持續加強稽查輔導,確保食品安全無虞,保障消費者權益。
發佈單位:食品藥物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