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首先辦理精神病患強制社區治療演練~
(記者古秀美/台南報導)精神病患出院回到社區後不規則服藥怎麼辦?許多精神疾病治療過程充斥著不規則門診與強制住院之間反覆的循環,沒辦法達成病情持續穩定,進而導致一連串病人與家屬之間的衝突,衍生出家屬長期照顧病人的問題。這種窘境在現實生活中屢見不鮮,為讓精神病患接受更完善照護,避免病發時造成自己或他人傷害,衛生署於前年度辦理「強制社區治療」試辦計畫,臺南市今年度亦納入六個試辦縣市之ㄧ,而台灣亦成為亞洲第一個試辦精神病患強制社區治療的國家。
所謂強制社區治療,意即精神病人在社區中應強制接受治療,然並非所有精神病人皆符合強制治療標準,惟嚴重病人不遵醫囑導致病情不穩或生活功能有退化之虞時,經指定精神專科醫師診斷仍有社區治療之必要,而嚴重病人拒絕接受時,指定精神醫療機構即填寫相關文件向審查會提出申請,經審查許可後始得為之。正因在社區中之嚴重病人缺乏病識感,經統計約五成個案不願持續服藥,出院後中斷服藥,家人無力看管,醫療單位無從介入照護,治癒療效不彰,致精神狀態不穩,病情反覆發作、惡化,顯見強制社區治療有其必要性。
精神病患強制社區治療區分為三種模式:1.居家治療:專科醫師應每週居家診視病人2.門診治療:病人應依歸回指定門診接受治療3.社區精神復健:規定病人每週至指定復健場所接受生活訓練。由於上述模式皆具相當的強制性,因此可減少過去因精神科藥物服用不規律而產生病情不穩定或反覆住院的循環,並在醫療人員投入比過去居家治療更多心力在社區中照顧病人,期望病人有多機會回歸社區生活
,並被社區所接受。許多先進國家如美國、加拿大、英、紐、澳等國亦已行之有年,期望透過強制社區治療方式,使社區精神病人得到更妥適之醫療照護,提供家屬照顧上的支持,並確保病患醫療服務之輸送。
有鑑於此,為使轄內辦理該計畫之指定精神醫療機構、執行之警察、消防單位了解計畫之實施與運作模式,本市已透過網絡會議,訂定強制社區治療警、消單位合作機制,另於101年7月17日下午2點30分假台南市仁德區仁美夜市辦理「101年精神病患強制社區治療演練活動」,由本局主辦,南區精神醫療網核心醫院-行政院衛生署嘉南療養院、臺南市政府消防局、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協辦,期待藉由本次演練活動提升相關合作單位對精神病強制社區治療之熟悉度並透過媒體報導廣知民眾。
發稿人:心理與精神科 林婉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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