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0 17:25:30古 秀 美

★台南地方法院刑事合議庭昨日審結市議員李文俊被控賄選無對價關係李的行為不構成賄選判他無罪 

台南地方法院刑事合議庭昨日審結市議員李文俊賄選案,針對李在善化鎮長任內簽准補助早覺會買米、行李箱給數百名會員,法官認為該補助款係經常核准,無關行賄,李被控賄選,實無對價關係,判他無罪。

  市議員李文俊被控賄選案,係於九十九年十月間李擔任善化鎮長,他想轉換跑道參選市議員,當時「善化早覺運動舞蹈協會」召集人李金雪係李文俊的友人兼樁腳,李金雪等人於同年十月九日舉辦「歲末聯歡會」,函文給公所申請經費,李文俊簽准補助三十萬元。

 後來,李金雪在聯歡晚會致詞,強調係善化鎮長李文俊核准補助才得以舉行,而李要參選市議員,李女請求會員投票支持;會後並致贈以補助金購買的赤山米予數百名會員,每人各一包;另外,還買了行李箱分贈予十餘名舞蹈老師,也是每人各一只行李箱。

  刑事合議庭法官認為,李文俊以公款補助社團,行之有年,並非這次選舉特有,且社團買米、行李箱送會員行為也未逾社會人情範圍,亦不足以影響動搖投票意向,李的行為不構成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