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0-13 13:00:23史娃

Between Us(5)

[by swa]


告別吵鬧的麵店,他們兩人一前一後進了速食店,黃澄澄的M字在向他們昭告「你們已不再年輕」。

「好懷念喔,高中時我們常來呢!」他說。

「是啊。」

「記得上次見面,是八年前了吧!」他說。

「嗯。」

「妳連咖啡都還沒喝,就被學長拉走了。」他說。

「嗯。」

「後來呢?」他問。

「沒有後來了。」

接著是一陣沈默,也許有太多的話要說,想說出口的時候,卻比想像中難以啟齒。一句問候,徹底擊潰了她的武裝,時光開始倒流。


Ann和Eric認識十年,國中畢業後,他們一直存在於不同空間,要說相同的生活圈、共同記憶,只有國中那三年,Ann是C班班長,Eric是B班學藝股長。他們常常在教務處前面相遇,Eric去交教室日誌,Ann搬40本作業簿去抽查,會變成好朋友是因為他們加入了同一個社團,叫做「snow-white白雪社」。

白雪社是一群從來沒有見過雪的學生組成,他們研究、蒐集各地跟「雪」有關的東西,交換分享。國中那三年,每個星期四下午六點半,他們在理化教室裡社聚,據說創社時社員有十五個,到畢業那年,因為升學壓力很多人忙著唸書都不來社聚,於是白雪社倒社,沒倒的,只剩下Ann跟Eric的友誼。

Ann當班長三年,常常見有小流氓拿著磚塊到班上來尋仇,此時Ann通常不忙不迭叫同學到訓導處去請訓導主任上來處理,再到男生廁所去告訴那些小混混,稍微威嚇一下就可以了,因為訓導主任要上樓了。遊走黑白兩道還要顧學業,Ann常常身兼數職,每次被恐嚇的同學已經抱頭在地上哭了,Ann還得安撫他們,再到一樓訓導處去寫悔過書。

Eric有時候會到Ann班上找Ann吃飯,只是見到那種「大場面」通常會嚇得拿著便當回自己教室吃飯,有次在校門口,見到一個國一學生被小流氓拿木棍打得頭破血流,也沒有人趕上前去制止,剛從學校走出來的Ann總是冷靜地叫Eric幫她拿著書包與便當袋,好讓她衝回訓導處去找人來處理。

Eric常常懷疑,Ann到底是男生還是女生?

高中聯考放榜,Ann順利穿上綠制服,Eric則是在Ann最後一個月努力逼迫下,也穿上白色制服。高中時代,每天放學Eric都會騎著腳踏車到重慶南路校門口等Ann下課,An果然是Ann,有女強人的架勢,即使上了高中,不當班長了,她說起話來還是一樣鏗鏘有力:

「Eric,你那輛破車什麼時候要換啊?騎在路上噹噹響,很丟臉你知不知道!」

「那是因為妳該減肥啦,每次載妳回去我也覺得很丟臉,深怕人家以為我兼差載母豬哩!」

「好啊,那我自己坐公車回去啦,沒人逼你來呀!」
語畢,只見一個高中男生流著豆大的汗珠追逐在公車後面,還一邊檢討自己嘴巴不應該那麼賤。

高二那年選組,Eric還是跟隨Ann的腳步填了第一類組,他說他沒有特別興趣,希望跟Ann考上一樣的學校就有人罩啦!Ann笑他白癡、沒志氣,她是因為看到血就想吐,只好放棄當懸壺濟世的醫生改當律師,填了第一類組。Ann說讀書人當以天下為己任,救世人於苦難之中。Eric冒著生命危險吐曹她:「那是佛祖做的事吧!」

Ann和Eric媽媽很熟,因為Ann的爸媽常加班沒煮飯,Ann仗著和Eric交情就經常賴在Eric家做功課,Eric媽常說:

「我們家Eric不知道是不是生錯了性別,老是跟在Ann屁股後面,也還好有Ann不嫌棄Eric,常常叮他唸書,才能考上公立高中啊!」

Ann總是笑笑回答:

「伯母言重啦,Eric很有兩把刷子的,他是大智若愚,哈哈哈!」

因為Ann常和Eric混在一起,Ann的同學都以為Eric是Ann的男朋友,Ann大感不滿辯稱:

「要選Eric當我的男朋友,比要我考不上大學還難呢!」

Eric也不甘示弱:

「要挑Ann當我女友,不如叫我去搞gay!」

吵吵鬧鬧又三年,Ann順利考上法律系,不知道為何Eric也考進同學校外文系當起文藝青年。Ann在新生宿營時認識大三學長,從此墜入情網,拋開上大學前的遠大抱負,學校很少去,總是在期末時才見她到處印筆記、抄重點,奮力一搏總算沒被二一,Ann怕男友吃醋漸漸少和Eric聯絡,只有在不小心經過Eric家時,會上去跟Eric媽媽打聲招呼。Eric上了社會系的課之後,總是在文藝青年與救亡圖存的春秋大夢中掙扎,他開始奮力讀書,誓將過去荒唐歲月失去的全都補齊,組織社團,批評學校當局罔顧學生權益,進出校長室、訓導處,堅持不肯改過消過只希望學校能聽聽學生的聲音。

畢業那年,Ann跟交往四年男友分手,因為Ann墮胎之後學長藉故避而不見,同年Eric雙主修外文與社會畢業,順利考進學校社會所,畢業典禮那天,Ann和Eric在典禮外碰面,Ann先開口:

「嗨,好久不見,這幾年都在法學院,所以很少來找你,聽說你過得很充實,還是準研究生呢!不像我,大學畢業國考又沒準備,只能在家當米蟲!」

Eric笑著說:

「笨蛋,你們當律師的就出一張嘴,我知道你領先我那麼多年了,特地在大學時讓讓我,好讓我重振男性雄威,這麼謙虛客氣,簡直不像你了!」

Ann苦笑:

「我們認識多久了?十年了?好快喔!」

「十年,有這麼久嗎?想不到我們的孽緣一直延續到現在啊?走吧,賞個臉讓我這個沒出息研究生請妳喝杯咖啡吧!」Eric答道。

(to be continu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