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0 14:38:00湘穎

心……終於被釋放了

 

煎熬了四個多月,我的心終於釋放了!

星期二我到科博館參加研習,還和同為志工的學生在會後參觀「絲路之旅」,一回到家,老大就迫不及待地拿著盼望很久的「車鑑會分析意見通知書」遞給我,還嚷著看最後一段,上面敘述著對方「駕駛反應失當,致煞車滑倒,為肇事原因」,至於我則是「無肇事因素」!

我被綁架的心終於「無罪釋放」!

想到這漫長的四個月,內心矛盾的煎熬,終於解脫了!我想或許我原本有個大劫難的,但老天爺安排這個可以化為無的劫難給我,讓我磨練一番!而這門功課的主題大概是要我能真切體會身在其中的痛,讓我更能感同身受。

因為安慰及鼓勵的話,我都能說得頭頭是道,體貼入微,但我是不是能真切感受當事人的痛呢?這四個月以來我一直在思考老天爺安排這門功課的用意。今天我是來寫「期末報告」的!

內心一直煎熬、一直矛盾的原因,在於如果對方的跌倒真的是因為我,我竟然耗這麼久不賠償,真的很看不起自己,賠錢事小,但良心不安才大!

但是如果我賠償了,我是不是助長社會冷漠的無形殺手之一!因為在我的認知裡,我是沒有責任的,我根本搞不清楚為什麼他會摔在我前方。

我的車子在靜止中,剛起步,立刻踩煞車,因為一部機車摔在我前方,這樣我就有責任?這真的不在我的認知中!

我停下來關心對方,他竟然可以說我撞到他,但我的車子完全沒有撞痕?後來他一再改口?這更不在我的認知中,事實真相不是只有一個,怎麼會一再改口?這更不是我可以接受的!

我是個不囉嗦的人,而且很受不了猶豫,但這個事件讓我足足四個月身處矛盾中,這真是痛苦極了!

我想如果我沒有裝行車紀錄器,真的百口莫辯,應該第一時間就賠償了吧!

但是行車紀錄器卻顯示事實真相,為了這個真相,我等待了四個月,或許老天爺也在磨練我的急性子!

儘管在事發後一個星期內,看過影片的教官友人、警官、法官、法律系的老師,及親朋好友、學生,每個人的口徑一致:對方自己摔倒的,你沒有責任!

我仍然不安!只因為不想負人!

直到省車鑑會的委員友人明白地告知:對方駕駛失當,你完全沒有責任!

我只好耐心等待!

不等待也不行!只希望對方申請鑑定,還我清白!

但我到現在仍然不懂,對方堅持不申請鑑定,卻要求和解,我都不知道我的責任在哪裡,如何賠償?是非對錯他說了算?那我算什麼?

和解的當天,我忙到分身乏術,只好請友人及保險人員去調解委員會,我想著:算了,對方是學生就賠他,他要多少就賠多少,又不是賠不起!

但老爺子非常反對我這種「婦人之仁」!

我只好告訴保險人員,如果對方態度好,他拿的收據多少錢,就全賠了,讓這位學生安心讀書吧!如果態度惡劣,就不要賠了,讓他告吧!就依你的感受為主。

我這個和解的條件,讓我們夫妻倆吵翻天!老爺子堅持和他摃到底,但當時是我最忙,壓力最大的時候!我實在很想用錢解決這件事情!被老爺子罵死了,這輩子他大概沒對我講過這麼難聽的話!

沒想到調解委員會上,這位學生和他的姐姐不但狂罵友人及保險人員,賠償的金額也比他在電話中所言多了十倍,友人火大了,不賠了!直到現在他們二位想到當天被狂罵的經過,還氣到發抖,直說:這輩子從來沒有看過這麼沒有家教的人!這真的是國立大學的學生嗎?(敲打至止,我想到他姐姐曾半夜打電話來狂罵半小時,還打電話到學校的事)

調解不成,這位學生大概直接就去法院告我了!因為二個星期後,我接到法院的傳票,他以過失傷害的刑事罪告我!

我也火大了!為什麼不申請鑑定?直接提告!

後來想想,大概是為了省鑑定費三千吧!因為由檢察官提出申請就不用花錢了!果真是用功的學生,顯然是做過功課的!(只是電話中及網路的漫罵要我賠三千多,到了調解委員會變三萬九,申請鑑定有差這三千嗎?現在告到法院,不知道他一疊厚厚的「控訴」是不是要我賠三十九萬了!)

是啊!我會做功課,會請教專家,別人也會,更何況他家社經地位高,擁有的資源也不差!

我一直在想二十歲的我在做什麼?如果遇同樣的事,是不是有膽識與見識提告對方呢?

每次我這樣問友人,他們全都說:你就自己跌倒了,只會怪自己,怎麼還會怪對方?

一樣米,養百樣人!我不是他,自然不會這樣做!

開庭當天,這位學生竟然沒有到庭,我一直猜想著究竟是沒有收到通知?還是真的這麼厲害,知道刑事罪由檢察官處理即可,不用出庭!(但在法院工作的學生告訴我,基本上第一次的偵查庭都會傳喚雙方出庭的)

我向檢察官陳述當時的情形,也遞上證據及說明書,他歪了頭,表情錯愕:那妳沒有責任啊!

我鬆了一口氣,請求送鑑定,檢察官更訝異,竟然沒有鑑定就告我!

半個月後我又出席車鑑會的說明庭了!這次學生有出席了!

庭上他竟然說他被我「嚇到摔倒」、「自己鎖死前輪摔出去」,我真要昏倒了!他在講什麼?既然如此,又何必告我!

但他告訴委員,他離我的車子只有20公分(事發當時是向警方說離我50公分),離快慢車道的線大約20公分。(老實說,要是問我這個問題,我一定傻住,因為我對目測的距離沒有概念)

但通知書上卻寫,他的煞車痕跡慢車道量起,距離快慢車道線有1.1公尺遠,可見他距離我的車子在1.1公尺外,我的微幅右偏不足以影響他的行駛路權,可見是自行跌倒!

這一點和所有看過影片,沒有看過現場圖的人分析的很雷同,因為我的車子在靜止下,突然起動,他誤判了!但我的車子完全在快車道,這是我的路權,我不用承擔他的「誤判」。

如果我還要為他的「誤判」負責,那這位學生以後騎車上路,要申請道路淨空了,因為路上狀況太多,他太容易受到驚嚇,只要他經過的地方,一堆人賠不完,台灣的法院為他開庭就好了!

敲打至此,我又想到他在警局說:我已經騎車三年了,難道還會出問題,如果不是你,我哪會跌倒?

而我告訴他我開車十幾年了,還被回罵:不要跟我比這個!

好像什麼話都他說了算!(或許是他惡劣的態度讓我非堅持到底不可)

現在就等法院的通知,是要再出庭一次,還是直接收到不起訴書,就看遇到什麼樣做事風格的檢察官了!(不過也有可能他不能接受這個鑑定,申請省鑑定或繼續上訴,不到最後關頭絕不放棄,那只好陪他法院及車鑑會不只一日遊了,事情遇到了總要面對,不然怎麼辦?)

這段期間真的非常感謝所有親朋好友的陪伴鼓勵,沒有你們,我肯定會得憂鬰症的!

還有我的眾多學生們,提供法律諮詢的柏瑋,遠在印度幫我祈福的建緯,我會永遠都記得的。

柏瑋很有智慧的一番話:如果生命的長度有八十歲,其實這個難關已經過了,我們是站在八十歲的這一頭,看著四十歲這一年曾有的生命經歷!

這番話我還拿來鼓勵正值生命困頓的另一位學生!

而惠文告訴我:「只有上不了的天,沒有過不了的河!」也是激勵著我。她說這是《還珠格格》的對白!我想到我們二個曾經扮演紫薇與爾康的對話場面,二個人笑到東倒西歪。

這段話也常常在我腦裡!

921地震教育區的千利和嘉慧,假日班的義工伙伴們,謝謝你們在我值勤時聽我宣洩!

還有誰?樓下眼鏡店的老闆娘,藥房的老闆,管理員‥‥

當然還有正在看這篇文章的格友們!

以及我的家人,尤其是老爺子,堅信法律會還我清白,他和二個寶貝在這一二個星期承擔著我等待車鑑會通知時情緒的不穩!

要感謝的人實在太多了,那就謝天吧!

而我也真真實實地了解原來我是這麼富有,因為我有這麼多可以感謝的親朋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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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話) 2011-09-05 14:50:33
2011-08-28 17:29:41

相信自己就是對了~

事實證明相信自己 法律也會還您清白!!:D

版主回應
經過這次事件之後,我更能深刻體會被誣賴的痛苦。
我會更將心比心來對待周圍所有的人!
2011-08-29 10:03:39
大哥 2011-08-26 23:45:22

學生可以犯錯

但是學生不能一開始就死不認錯

沒有自省能力的孩子
可以說是*檢角*(台語)了

還是要請你堅持下去
甚至反告他們

因為這種年輕學子就該被修理

我可以被學生欺騙.搞笑.被嚕...

但是如果我的學生或家長是有意傷害我的尊嚴
我會讓他知道教官的厲害

我就曾經被家長誣告
我堅持他們道歉
否則我寧可得罪所有人
也要他們在法律下接受制裁

正所謂士可殺不可辱

師道的維護是靠我們自己

版主回應
所有的人都希望我回告這位學生,每個人在當初知道後,都覺得這個學生太可惡了!
年紀輕輕就如此狡猾,出了社會肯定成為敗類!
現在所有的人除了替我鬆一口氣外,第二句講的就是:告他誣告及毀謗名譽!必要時請律師,律師費就在賠償費中!

我現在等地院的不起訴書,或者下次出庭。屆再看這位學生的反應!

「不能阻礙別人的成長」是我的原則,我會視情況而定!

大哥,感謝你在第一時間給予的協助,及一路走來的鼓勵!
2011-08-28 17:2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