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02 18:06:32湘穎

轉貼劉墉〈那件事兒看床照事件〉

去年年底,我即預估子年的今年是桃花年,一定會有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瞠目結舌的桃色事件發生,果真整個大過年的新聞全是陳冠希的慾照新聞!

陳冠希?誰啊?
如果不是這件緋聞事件,我恐怕永遠不會知道這一號人物!牽扯慾照風波的女星,除了張柏芝之外,其他的,我也沒有聽過,我果真是邁入LKK了!

而整件事,在我的看法,陳冠希實在是無辜!已婚的張柏芝更是可憐!

老實說,婚前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就像買衣服一樣,總會精挑細選,這件看不喜歡,換另一件;這套試穿不適合,換另一套;這家價位太貴,換另一家。當然買衣服可以買好幾件,娶老婆可就只能娶一個!

婚前男歡女愛,正常啊!除非給予對方「非君不嫁、非卿不娶」的承諾,佔盡對方便宜後,無緣無故拋棄,這種人真的是可惡至極,人人得而誅之,不然感情這事,實在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啊!

婚前的劈腿,我們也只能說這人沒有道德,但他在法律上卻是佔得住腳啊!萬一婚前遇到的對象就是劈腿男或劈腿女,我們更該慶幸還好是婚前就發現,不是在婚後…

而陳冠希婚前和女星拍慾照,這是人家的自由,我們憑什麼批評,他又不是偷拍,都是女星們自願的,更何況他也刪除電腦裡的檔案,只是他實在是有夠倒霉的,怎麼會遇上沒有職業道德的工程師,在沒有人家的允許下,自行恢復電腦中的檔案,然後恣意散佈,真正說來這位工程師才是要撻伐的對象,但是媒體的焦點卻全放在陳冠希及其他女星身上,這些媒體……唉!別人的小孩死不完!現在的媒體已經失去了報導新聞的客觀性,假借民眾有知之名,卻行挖掘別人隱私之實。

下文是劉墉在聯合報的一篇文章,我贊同他的說法,特轉貼如下:

【2008/02/20 聯合報】 劉墉『那件事兒 看床照事件』
小時候家中養雞,母親在個大箱子裡鋪上棉被、擺滿雞蛋,再點兩盞燈,利用電熱孵化。每隔幾天,就見她把一個個雞蛋拿出來對著太陽照。我問她看什麼,她說看是不是好蛋,如果不是好蛋就淘汰。

我又問什麼是好蛋呢。母親就說好蛋是受了精的蛋。我追問,什麼是受精?母親想了想,說就是母雞和公雞親熱之後下的蛋。

我說沒見公雞母雞親熱啊!

這下母親火了,大聲說:牠們親熱都給你看嗎?

從那以後,我就對這「親熱」有了特別的感覺。看見小鳥在飛,我會想牠們也是蛋孵出來的,公鳥母鳥一定也偷偷親熱。

上小學之後,似懂非懂,跟著同學唱:「一張床,兩人睡,三更半夜,四肢亂動,五體投地,六神無主,七上八下,久不久,十分鐘。」沒被我娘聽見,倒是跟我一起唱的對門小朋友,不幸被他老爸聽到,「海扁」了一頓。

又隔一陣,還是家裡的傭人老張教我:「你夜裡忍著不睡,偷偷看,你爹娘準幹那事。不幹那事,怎麼生得出你?每個人都是幹出來的。」我才確定人也是非做那事不可的。



大概因為屬於禁忌,所以恁早的事,我能記到今天。只是由懵懂猜測、逐漸了解,到親身體驗。我愈來愈覺得那事非但不神祕、不髒,還挺神聖。

可不是嗎?如果男男女女、大牛大馬、小貓小狗、萬物眾生,有一天,再也不做那件事,過不了多久,這世上的動物就全沒了。怪不得告子會說「食色性也」,不食無以維持生命、不色無以延續生命,說得更深一層,生物們維持生命,長大成熟,就是為了延續生命。不做「那件事」,怎麼延續生命呢?

所以當我第一次去歐洲,飛機經過香港、中南半島、印度、阿拉伯……一路往西飛,看著下面的大地,一下綠一下黃,入夜之後則是燈火閃爍,我沒想別的,卻心想:瞧!這下頭多麼不一樣的世界、不一樣的民族、不一樣的苦難,唯一能夠確定的是,他們必定都做那件事。我又看著繁星般的燈火想,不知下面有多少人,正在做那件事。如果每個做愛的人都亮著一盞特別顏色的小燈,此起彼落,愛的星海一定美極了!



那件事確實美極了,記得有一位著名女作家寫她初試雲雨之後,感謝父母生給她身體,使她享受到「那種歡愉」。如果順著她的話往上想,她的父母不是也在體會那種美的時候,有了她嗎?所以說孩子是「愛的結晶」,真是再貼切不過的。

何止做那件事的感覺美,其實這世上美的東西,多半源於那件事。女孩子幹嘛巧梳粧?男孩子幹嘛練肌肉?絞面紋身為了什麼?舞蹈歌唱為了什麼?花朵為何引蝶?孔雀為何開屏?甚至人們藝術創作的動力,都是為了表現、為了吸引異性,最終則為了繁衍下一代。所以女孩搔首弄姿、對男孩擺出撩人之態,男孩子使出渾身解數,勾起女生的情懷,也可能是一種美。只是這些祕密的行為,如果攤在外面,就成了不雅與淫穢。但什麼是「攤在外面」?假使一對戀人做那件事,窗子沒關好,被外人偷窺到了,那是不雅嗎?

這使我想起以前一位美國鄰居,一家人常赤裸裸地躺在院子裡「曬肉」。我有一回問他不怕人家看嗎。他一瞪眼說,我在我家,這是我的自由,不是我無禮,是看的人無禮。

如此說來,如果有人在私房之內,自己玩耍、自己表現、自己發揮情趣,還自己拍攝作樂,這是他的私人情趣還是淫穢之舉?如果有人趴著牆頭門縫偷窺閨房之樂,是行樂的人無禮,還是趴著牆頭的人無禮?如果後者又是前者請來的客人,託你登堂入室,修理東西,你居然偷盜,甚至散布,又是誰違法?

或許衛道者要說,這得看人。假使做愛的人是夫妻,可以;是情人,則不可以,因為夫妻得到了行淫的法律許可。說這話的人當必是令人尊崇的真君子、教育家、宗教家,也可能還有「處女情結」;假使他是男人,甚至藏著「初夜權」的觀念。只是放在今天這個世界,有幾人能合乎標準?難道我們還要活回初婚之夜婆婆舉著床單出來向賓客展示的時代嗎?又或我們要學那舊禮教,當女兒被人強暴,非但不加安慰,反而拿出一根繩子和一把剪刀,要那已非完璧的女兒自我了斷?

這是真禮教,還是假道學?

其實連中國少數民族都有所謂「女多淫而婦多貞」,意思是未婚的女子享有相當的性自主權,但是只要結婚,成為婦人,就專一了。我們能因為那女子前面「多淫」,後面就不能「多貞」了嗎?

同樣的道理,今天的丈夫,能因為發現妻子在婚前有其他親密的男朋友,就把她一腳踹出去,說那妻子不貞,是淫婦嗎?或許那踹老婆的男人會說因為他原先不知道,或他雖然早知道,但是那件事沒有「曝光」,而今「曝」在陽光下,讓大家都知道了,所以為了面子,也得踹上一腳。這時我又要問,是「她」自己要曝光嗎?還是被別人害了,假使她被害,你這丈夫再踹上一腳,與那拿剪刀繩子的人有什麼差異?



魯迅說:「吃人的禮教、吃人的社會!」一點都沒有錯。多少夫妻、親子出問題,都是外人害的。只是拿石頭砸人的,自己真清高嗎?人們可以說某某婚前交過哪些親密的異性朋友,彷彿稀鬆平常的事。問題是往深處追,那些親密代表了什麼?表示了什麼關係?如果攤在陽光下,那又是怎樣的畫面?再往下想,如果某日要所有的男女,在做那件事的時候,屬於夫妻關係的在屋頂點一盞綠燈,屬於情人關係的點一盞紅燈。由夜裡的星空看下去,會是怎樣一片燈海?這燈海裡的男女,如果有人自拍的情趣照片被別人偷出來散布,他們就該死、該殺?就是淫亂?至於那些看笑話、滿口仁義道德的,又有幾人敢發誓,說他從來沒點過紅燈?沒錯!人常有偷窺慾,也幸災樂禍,愛看別人出糗,只是人畢竟是人,當別人情何以堪的時候,我們能沒有哀矜之情嗎?用同理心想想,如果這種事發生在我們妻女姐妹身上,怎麼辦?



使我想起三十年前當電視記者的時候,「友台」一位女主播跟男朋友鬧翻了,後者居然把他們做那件事的照片四處寄給新聞圈的人。

我有位同事也拿到了。當時好奇,要他借我看看。那平常滿口黃話、一嘴八卦的同事居然沒吭氣。後來才知道,他早把照片寄回給那受害的女主播。事情很快地平息,雖然各媒體都有照片,但是沒半張上報,幾乎全部還給了受害人。

我承認我當時沒看到,有些失望,甚至怪那同事不夠意思。但是後來每次想起,又都佩服「他」,覺得他很「有格」。

也想起張愛玲過世不久,有人拿出長期守在「她」門口,從垃圾桶撿到的東西,其中恐怕有不少私密事可供發表。但只知報載「有人偷張愛玲的東西」,卻未見任何媒體將那東西發表。所以我也佩服當時的媒體,覺得他們「有格」。反倒是那些背叛朋友、侵犯隱私、違背職業道德的人,真該被譴責。此後我們還能相信朋友拍照、好友談心、清潔工收垃圾、水電工裝插座,乃至店裡修電腦嗎?當人與人間失去了信任,才是最大的悲哀。



其實人們的心裡都有一把尺。

想想柯林頓的緋聞是怎樣曝光的?是陸文斯基在聊天時對一位女同事說的,她信任那女同事,但女同事把事情講了出去。記得後來有一次電視新聞拍到那位女士,處境慘極了!小柯的緋聞早成往事,那揭發真相的女人,卻被大家唾棄。

沒錯!至今大家還會笑說小柯的那支雪茄,猜他是怎麼用的,也猜那件陸文斯基藍洋裝上面的印子有多大。假如當時有偷拍的攝影機,也必然拍到一堆所謂的淫照。但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當那陣風暴過去,小柯外出演講,幾乎每一場,大家都起立鼓掌。那掌聲是對他非但能撐過風暴,而且處變不驚、治國有方表示佩服,也是對人性表示諒解與寬容。

希望當陳冠希的床照風暴過去,那些「女子」再一次出現的時候,我們這千千萬萬因為好奇而上網看過、笑過、談論過,甚至傳送過的人,也能給她們掌聲。

掌聲一半給她們,鼓勵她們、支持她們,在遭逢失竊嘲諷與羞辱之後,勇敢地站起來。

掌聲一半給自己,因為我們都是人,都有人性的卑劣與崇高。

當幸災樂禍的卑劣過去,同情悲憫的崇高總會浮現。
悠然見南山 2008-03-31 17:23:29

閱過 似乎皆有道理

版主回應
嗯~~ 2008-03-31 21:53:18
十五姊姊 2008-03-10 10:48:17

香港有位記者寫評論的時候寫說自己駑鈍不曉得陳冠希該跟民眾道歉啥?而我個人則是對陳冠希的戀愛族譜如此龐大感到驚訝,但最無法理解的是這麼多人願意被拍?這男人這麼有魅力嗎?真的是女人太傻嗎?

不過對於仙姑的預言,我真的是佩服得五體投地,不曉得樂透的號碼逼出來了嗎?

版主回應
唉!樂透!我沒那個命啦!
除非奇蹟!呵呵!

聽說照片真的拍得很誇張!
我也不懂陳冠希要道歉什麼!尤其是那些女星要道歉什麼!這些人都是受害者!
這是他們的事!男歡女愛,礙到誰?

滿足了人們欲偷窺別人的隱私,那麼這些偷窺者的心態呢?
或許你要說:什麼偷窺?照片傳給我,我都是正大光明的看,有什麼好偷窺的!你要看,我也可以燒一片給你啊!
2008-03-10 14:32:15
水母 2008-03-06 07:49:43

是的,我想劉老師說的很好,換做是自己的妻女呢?也很讚同他要我們給予支持鼓勵的心!畢竟被強暴了的女生再活出自己的人生,我們也是給予鼓勵的不是?

也很喜歡你說的該罵的是那工程師啊~~還真是不道德!以後大家自己小心啊~~~重要的機密最好是不要放到常用的電腦裡!不過當人和人之間連最簡單的信任都沒有了,那我們還剩什麼?

版主回應
使用電腦習慣的人還是容易把重要的機密存放在電腦裡面!只是沒有想到科技已經進步到刪掉的東西還可以再恢復,原本的美意是在救回中毒的電腦或是誤刪的資料,現在變成探人的隱私,這還是道德的問題,高學歷常常沒有高道德的職業觀。
不過話說回來,我還是不懂,為什麼要拍這些照片?不拍不就沒事了!不然有需要拍到這麼露骨的照片嗎?現代的年輕人是怎麼了?
2008-03-07 10: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