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8 11:58:46阿 硯

應該借錢給「教友」嗎?

中國人有句話說,「朋友有通財之義」。

而在基督徒的群體裏,有時遇到弟兄姊妹>借錢,應該不應該借錢給他?這些問題很少公開提及,所以很多人不知道如何應付。

聖經說的借錢,多數是借給貧窮的人。在舊約的律法書中,強調借錢給弟兄姊妹,不能收利息,因為那不是一門生意,而是替有需要的人解困。如出埃及記22章25節說︰「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利未記25:章37節説︰「你借錢給他、不可向他取利,借糧給他、也不可向他多要。」而且,借給弟兄姊妹,是不可討債的。到了某一個年限,即禧年來到,所有債務都可以寬免。

至於向人借錢的人,不可賴債。出埃及記22章14節說︰「人若向鄰舍借甚麼、所借的或受傷、或死、本主沒有同在一處、借的人總要賠還。」對借貸相方都公道的。不過,聖經還是同情借錢的一方,因為他們是貧窮的,弱勢的一群。如箴言19章17節說︰「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 和華必償還。」

主耶穌同意這種借錢給主內弟兄姊妹的原則。祂說︰「你們若借給人、指望從他收回、有甚麼可酬謝的呢?就是罪人也借給罪人、要如數收回。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路6:34-35)

所以,在教會裏,或別的教會的教友,向你借錢,你應該怎辦?你要自問,能否存著「錢借出去不望償還」的心?借錢給人是否在你能力之內?你要能夠把那筆借出去的錢「勾銷」了。你是否瞭解借錢的人的品格和真實的需要?不要存著天真的想法,在教會裏踫到面的人都是「好人」。我們每個人都是罪人。教會裏會有人常向人借錢,他可能有些嗜好,或壞習慣,或不擅管理財務。其問題不是借錢給他就能解決。

在教會裏,你要能把錢借出去,就算是給「窮人」的幫助,不望回報,也不要追債。那筆錢既然在你能力之內,沒回頭也不相干。如果如期償還,把它當作「花紅」。

不能抱這種心情,或沒有此餘力的,不要隨便在教會裏借錢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