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第二校區規劃構想 計畫背景 1.2004年本府與清華大學簽署推動設立「清華大學第二校區」合作協議書。 2.第二校區(竹東)以生物科技與生物醫學為發展主軸。 3.清華大學須於取得土地管理權後一年內完成總樓地板面積12,000㎡工程之發包,第3年完成總樓地板面積20,000㎡以上之建築。 計畫執行期程 1.辦理土地使用與建築計畫之初步規劃-已完成。 2.縣府土地無償撥用同意書-已於96.9.27取得。 3.提送96.10.23九十六學年度第1次校務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 4.第二校區(竹東)籌設計畫陳報教育部審查-已於97.1.28提送。 5.土地取得作業-約需2~3年。 辦理第二校區(竹東)雜項基本設計及環境影響評估。 縣府完成都市計畫及區段徵收作業,本校取得土地管理權。 6.第一期工程校舍大樓總地板面積20,000 ㎡及校園公共工程-約需3年。 資料來源:新竹縣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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