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04 19:24:00上校

非營利事業中的營利部門,其營業理念與管理問題探討


1987年 8 月某單位的洗衣廠因問題叢生,因而請求官校洗衣廠支援兩週,官校洗衣廠在支援初期,即親自與學生代表面對面溝通各項洗衣細節問題 ( 該單位「少將主任」卻認為此乃小題大作,無此必要,經承辦單位解釋及要求後,方才勉為其難同意 )。

而在這兩週的支援期間,官校洗衣廠全力配合該單位學生的要求,且協助該單位建立「洗衣服務通路與雛形」。

然可惜該單位在86年9月自行外包的初期,遇有任何洗衣問題,出來應對的不是外包廠商而是業管主管。而只要再有問題,就集合隊職幹部開會,會中一再嚴令隊職幹部代為解釋洗衣問題,換句話說:「外包廠商一直躲在該單位背後」。

而該單位碩博士預官學生因不願署名申訴再加上習慣使然,因而透過電子郵件與幹部家中之電腦聯繫該等情事,請求代為反映至業管主管處,結果該幹部卻被戴上「違反軍機保密」的帽子,併勒令該幹部家中電腦拒收此等電子郵件…… 結果學生因無反映管道,而轉向「部外單位」的電子信箱反映,因此肇生事端與困腦……原本一個很好的「改革、精進」的機會就如此失去了,而讓後人承受困擾與傷害。

在此不得不佩服當年「開風氣之先」,將各福利社、營站、副供站統籌交由福利總處管理之先知卓見的承辦單位與各級長官,因為從現今之「大賣場、連鎖超商、速食店」中,不難發現其營運模式受「福利社、營站、副供站」的影響。

「幹部係解決問題,而非製造問題」。

1999年 八月 23日 星期一
神仙、老虎、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