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8 20:06:22悠風

執著

每個人有一種個性,叫執著,除非死心,才會放手。

JJ說:「我突然好討厭我不放棄的個性...」
他喜歡著同校卻不同系的氣質女孩,可惜她喜歡的人,不是他。
殷殷期盼下,盼哪一天,女還能看見他。
仍舊失望。
卻無法放棄。

望著手上那淡不見痕的傷疤,我也執著著某個過去,那痛得極深的過去。
愛,有很多種,但不管哪種,都一定有最深愛的一個人。
我很愛,很愛,我的乾哥哥。
即使他飛翔在最渴望的那個國度,結束了一場疲憊的旅程,人,還活在我心裡。

JJ問我:「那是不是我太過於執著? 是不是我要試著學會放手? 我想阿...」
看得出他的痛苦。
我淡淡地回答:「要學會放手很難,不然痛苦從何而來?」
想當初,痛在對方絕情離去的當下,獨自封閉,也不在乎其他的美好,使得現在...
完全不懂如何與人相處。

當我放下對過去的執著,重新走向外頭,卻發現,自己早就離開得太久。
像個嬰兒般,重新學習。

如果問我,「妳身邊的那個人,有多愛他?」
我回不出話來,換句話說,那標準定義在哪裡?要如何判斷,才知道,這愛,有多深?
「學著好好珍惜眼前所擁有的,真心真意的對待,絕無二心,就夠了。」
我想把事情簡單化,與其想得太複雜,搞得自己很累又很煩,不如簡單的好!

JJ則認為,想辦法讓它帶給他傷害...或許他會試著放手...
我不否認也不肯定他,就算受了傷害,也未必能放得下手,但如果不是那麼的愛,純粹就只是喜歡,那麼,受到輕微的傷害,便足以使他放棄。

至於傷害,不是說來就癌說有就有的。
更何況,受傷後所產生的影響,誰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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