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4 16:12:27sun

卡債轉換信貸意願低 金管會下令提高比例

卡債轉換信貸意願低 金管會下令提高比例

轉貸款分期利率低 治債協商多管齊下

記者 林惠琴 報導 2013/01/09
透過債款轉換,有效治債減輕負擔(圖/卡優新聞網)

透過債款轉換,有效治債減輕負擔(圖/卡優新聞網)

  回顧數年前,信用卡發卡銀行鼓勵持卡人使用循環利率,在信用遭到濫用的情況下,引發嚴重的卡債風暴。目前金管會要求銀行業者將特定信用良好的卡友債務,轉換為利率較低的「信用貸款」與「信用卡分期」,銀行公會也提醒債務人可啟用「債務清償前置協商」,不只可解決債務,並有機會減稅。

  為了引導信用卡回歸「支付工具」本質,金管會自民國99年10月26日起,即要求信用卡發卡機構建立「長期使用循環信用持卡人轉換機制」,提供「信用貸款」與「信用卡分期」兩類利率較低的轉換方案,讓「連續使用循環信用1年以上,且無信用不良紀錄」的持卡人,可以轉換積欠債款。

  金管會表示,「信用貸款」或「信用卡分期」平均利率約10%,相較於信用卡循環利率12%至20%,可有效減輕債務負擔。然而轉換後,每月應繳金額可能大幅提高,而非支付「最低應繳金額」即可,因此許多持卡人轉換意願低,造成執行兩年多以來,僅上萬件成功轉換,整體執行效果不彰。

  銀行業者指出,「信用貸款」或「信用卡分期」方案涉及額度與償還本金,不少卡友擔心短期繳款負擔增加,因此無意轉換,寧願支付「最低應繳金額」,待領取年終或其他獎金時,再一次償還。部分使用循環利率的持卡人也認為,在每月收入有限的情況下,偏好短期支出金額相對少的方案。

  金管會強調,這項政策主要在於提醒民眾,信用卡只是支付媒介,而非借款工具,市面上有其他更適當、低利率的調度資金方案。目前以花旗銀行轉換7%最佳,其次則是國泰世華銀行,已要求各銀行6月底前,至少5%的信用卡循環客戶數須完成轉換,年底前更要達10%,否則不得再核發新信用卡。

  銀行公會提醒,自民國97年以來,各金融機構針對還款困難的債務人提供「債務清償前置協商」,毋須負擔任何費用,只須向債務單位,依個人經濟能力提出還款計劃。而且對任一家金融機構消金無擔保債務逾3個月、未債務協商的經濟弱勢族群,可辦理6個月「消費金融無擔保債務展延方案」。

  同時按所得法規定,卡債族與金融機構進行個別協商,經金融機構同意減免的債務,只要確定為不是藉由無償免除債務,以達無償移轉財產目的,則金融機構對卡債族免除的本金、利息、手續費、信用貸款動支費、金融機構因債務催討所代墊經法院判決由債務人負擔的訴訟費等,均免課綜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