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開辦了
101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開辦了
一、申請銀行:土地銀行全國各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
二、申請期間:100年12月23日(星期五)至101年1月6日(星期五)止。
(一)臨櫃:每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星期六、星期日不受理。
(二)網路:100年12月23日(星期五)0時起至101年1月6日(星期五)24時 止。
(三)郵遞: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資格:被保險人同時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得申請本貸款。
(一)生活困難需要紓困者。
(二)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計算至101年1月6日止)且正在加保中者。
(三)無欠繳勞工保險費者。
(四)未借貸本貸款者,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者。
注意:
1.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不得申請。
2.申辦本項貸款無需繳交任何費用;每人限申請1次,重複申請者不予受理。
三、申請方式:(請擇一辦理)
(一)臨櫃:被保險人填妥申請書並備齊第四項應檢附文件,親自向土地銀行全國各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提出申請。但因傷病診療期間無法親自辦理者,應提出委託書、醫療機構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其他足資證明被保險人與受託人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與受託人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正本驗後發還)委託親屬辦理。
(二)網路:點選土地銀行入口網站(http://www.landbank.com.tw)/101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申請,依序填妥申請資料並列印申請書,受理後以Email回傳受理成功訊息,俟核定通過後再備齊第四項應檢附文件,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三)郵遞:被保險人填妥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影本,以掛號郵寄至土地銀行全國各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地址請至該行網站查詢),俟核定通過後再備齊第四項應檢附文件,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四、應檢附文件:
(一)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郵票)。
(二)被保險人印章。
(三)未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2份,以及健保卡(或駕照)正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
已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請攜帶存摺及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
五、貸款額度:
(一)本貸款總額度新臺幣200億元為原則。
(二)每人最高貸款金額新臺幣10萬元。
六、貸款利率:自撥款日起為年息1.53%,嗣後由勞工保險局報勞委會於每年1月及7月第1個營業日,按勞工保險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加計代辦銀行手續費率公告調整,並自調整日起按調整後之年利率計算。
七、還款方式:貸款期間3年,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自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如借款10萬元,按目前利率前6個月每月需繳利息128元,自第7個月開始每月繳本息3,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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