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30 07:09:04Demian

.反對將金融資產拱手奉送給財團的二次金改

 
 
 
 
 
 
 
 
 
 
〔聯合報社論〕

@反對將金融資產拱手奉送給財團的二次金改

二次金改的目標期限已迫在眉睫,民間質疑金改只為「財團化」的聲浪越大,陳水扁總統的話也說得越重,甚至不惜以官員的烏紗帽相逼。

日前一場官員與在野黨立委的金改辯論,更凸顯出這種「限時、限家、限制競爭與限制市場」的二次金改,結果只是將國內重要的金融資產奉送給既得利益的財團,卻不能真正建立有國際競爭力的本土金融產業,賠上的是公平、正義、金融便利與財富分配的正當性。

二次金改的目標究竟如何產生,已經是一場羅生門。該負責的官員不清楚目標數字的來由,更不願為這些目標數字背書;非執行政策的部門,從總統、國安會到經建會則不斷強調,這些數字來自「共識」。

決策者不明,改革後的結果又絕對性地有利於既得利益者,難怪外界會懷疑:所謂共識者,是指財團間的共識,其目標只為壟斷台灣的金融資產。

且不論決策過程的粗糙、紊亂,人們真正要知道的是:二次金改究竟是改革、強化了金融機構的競爭力,或者其實只是以政策來協助財團掠奪的美麗幌子?

行政官員們在辯論中,至少有一件事情是異口同聲的,即皆稱是為了建立台灣成為區域金融中心,所以金融機構必須擴大規模,才能走出去與國際競爭。言下之意,欲建設台灣為區域金融中心及讓台灣金融機構國際化,應是支撐二次金改的願景。

但如何才能達到這兩大願景?

給台灣金融業夠廣大及肥沃的市場,即可讓台灣金融業自然茁壯;引進國際與國內競爭,即可以不斷強化台灣金融業的戰鬥力。這是達成台灣金融改革兩大願景的不二法門,偏偏此次金改的做法卻是背道而馳。

台灣金融業最具競爭力的市場自然是大陸市場。理由是:一、台灣金融業最熟悉的台商已在大陸市場形成足夠的勢力,客戶在那裡;二、大陸承諾WTO的金融業開放時程就在明年底,台灣可以提前搶佔市場;三、大陸開放金融業務的順序與台灣過去的歷史經驗相仿,台灣金融業熟知開放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與因應之道。

所以,台灣金融業雖仍落後歐美金融先進國家許多,卻仍在大陸市場頗具競爭力,可以藉由參與大陸市場而自然成長並擴大規模。

更重要的是,台灣要成為區域金融中心,卻不許台灣金融業登陸,不啻是要逼使與台灣金融業往來的外國企業捨棄經濟規模四倍於台灣、且年成長率遠超過台灣的大陸市場,試問,這樣的台灣還有成為區域金融中心的條件嗎?

在鎖國政策下,台灣金融業不能藉最有機會的大陸市場操練戰鬥力,又不可能赴歐美與早已領先台灣上百年的金融業競爭,如今竟在不能藉由市場規模擴大而自然成長的情形下,關起門來想以合併的方式來達到官員口中一再強調的「規模」,這當然只是「揠苗助長」,毫無生機可言。

尤其,今日的遊戲規則是:只准民併官,不准官併民;只准金控併銀行,不准銀行併金控;金控公司執照可再增加,現有的金控公司卻要減半。任何有點常識的人,看到這樣的遊戲規則,只要把現有十四家金控公司名單列出,扣除其中官方掌握的金控公司與規模太小以至於沒有足夠資源購併他人的小金控公司,就清楚為何市場傳言,二次金改只是為了成就特定幾家財團而已。總之,無論如何都要用政治力把錢送給這幾家財團,卻說不出什麼道理,這正是社會大眾對二次金改的印象!

捨棄達成區域金融中心與提升金融競爭力的正途不走,卻急於在年底之前限時達成減半的目標,既無法引進國外策略投資者,又排除國內競爭者,更禁止銀行登陸,這種關起門來揠苗助長的做法,或許耗盡了國家與人民資源確實能在島內扶植起幾個耀武揚威的山大王,但這些山大王只能在國內作威作福,只怕根本走不出去!

反對二次金融改革,正是要反對這種假改革之名,卻徹底破壞公平、正義,並將為台灣金融產業帶來災難的錯誤政策!

【2005/10/30 聯合報】 @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