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6-09 05:18:19*粉紅色的夏天*

愛情證明?

看過《101次求婚的人》,對劇中男主角對女主角的痴心行徑應該不陌生。例如,達郎為了證明自己愛女主角薰,自己去撞行駛中的卡車;
拿幾十萬的獎金去賭馬;為了成為薰心目中保護女性的英雄而失去工作;為了證明自己配得上薰去參加錄取率不高的司法人員考試然後落榜 ... ... 這些行為,都是為了證明達郎對薰的﹝愛﹞。


女人都喜歡自己的愛情,能有一點點﹝戲劇﹞效果。
在現實生活中,若要感動對方,除了去給車撞還有很多方法。
有人選擇送九百九十九朵玫瑰,
有人選擇在身上刺青留下愛人的名字,
有人選擇在媒體登廣告求婚 ... ...

這些帶著一點誇張的方式,總是能讓人感動,讓人注目。
就像愛情劇一樣,差別在於,

這不是為了證明愛情,而是為了表達愛情。


示愛和證明愛情是不同的。

愛情若需要【證明】,是因為對方懷疑,
懷疑的一方會不斷的提出各種考驗、各種疑惑,
所以你必須證明。

但是,對一個充滿懷疑的人怎樣提供永恆的證明呢?
你的證明會不會只是導致更多的試驗、更大的懷疑?

當你好不容易做完一個證明題,
永遠有更多、更刁鑽的證明題在等著你。

隨著每一次的考驗與證明,愛情或許不會更堅定,
而是因為不斷的相互損耗而更顯微弱,
最後消失無蹤。

正因為愛情多變而不可靠,
所以戀人不斷要提出各種考驗、要求各種證明。

然而愛情之所以經不起證明,
是因為你一旦為了證明而做出一些舉動,
就表示你們之間已經意識到【懷疑】的存在了。


一旦兩人之間出現了【懷疑】,
又怎麼能不【傷感情】呢?

你懷疑她只愛你的錢,她懷疑你只愛她的肉體,
不管你怎麼做她怎麼說,
【懷疑】就像心裡藏在暗處的精靈,
在你有意無意的時候跳出來作怪,
提高考驗的難度,
破壞證明的一切。


如果,你的心裡對愛沒有懷疑,
你會發現,
你不需要任何證明,
愛情自己會說明一切。




節錄於《誰說女人不好色》 原著肚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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