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31 12:13:01夏日冰心
告或不告
一開始,我並不想告煎夫,只希望離婚,拿到監護權,以及保障我女兒的扶養費,不過對方卻只是想要繼續欺瞞我,利用緩兵之計,將名下財產脫產,一方面安撫我一方面去諮詢律師,甚至在我未提告離婚之前想要告我。
一連串的逼迫,讓我不得不一路堅決的告下去。
我利用關係以及人際打探對方的一舉一動,聽到愈多更激起內心的勇氣往前走。
某些人要我放下、寬容,把告他的錢留下來自己享用或給小孩,但我想我用不到,用了也不會快樂,錢可以再賺,但命只有一條,機會也就這麼一次,朋友或親人認為趕快離婚或離開就能結束這一切的荒誕,但其實只是治標不治本,當初就是太姑念對方是孩子的父親,所以處處給他留後路,到最後造成今日的許多麻煩。
我不得不承認,心中有無限的恨,但到目前恨已經轉成了怨(沒了愛,哪來恨?)
怨念也有一體兩面:
一、 你可以消極,自暴自棄,拼命吃,或不吃
二、 你可以轉化為力量往目標邁進
我的選擇是二,雖然告訴中有挫折感也不一定爭取到完整的權益,不過,這是我開心的一種方式,若不爭取,全部都是零,但我並不建議所有的人都用一樣的方法,而是用對自己最適合的方式過日子。
其實每個人的處理方式
真的都是不一樣的
所以對妳
我從不勸妳要放下、要寬容
就堅持妳所堅持的下去
給自己一個就滿意的答案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