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22 14:57:13夏日冰心

存證內容




敬啟者:

觀於XX年度婚字第xxx號判決中法官提之未成年子女XXX之扶養費用每月新台幣玖仟零壹拾貳元,請台端自96年4月1日起至96年10月22日止已到期之扶養費用共陸萬參仟捌拾肆元如實給付監護人帳戶如下,聞到三日付款,否則視為到期已有不履行之情形。

銀行:XXXXX
帳號:xxxxxx
戶名:XXX

我由抓完姦3/28後開始算,對方九成八是不會付。
光想到對方看到時臉變成民進黨(綠色),就令人非常之爽,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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