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17 15:24:33夏日冰心
民事庭外一章
等候開庭前是個女的:說她前夫都不付撫養費,有跟她要小孩回去養,她也想說她不要小孩了
聽到實在是難過,小孩生一生父母都不要,她還可以算媽媽嗎?
接在後面開庭的那對夫妻也很好笑
女的說:她要離婚,因為先生對她不好
這樣也可以離婚喔!
真是,現在人不知在想什麼
律師說那不算什麼,他說一個告家暴的才離譜
其實是男女爭吵在追逐,結果女的自己跌倒
結果驗傷就去告男的家暴
所以男的損失錢、小孩監護權
因為法官認定說,男沒推女的,女的怎麼會跌倒?
有很多父母都不要的小孩,讓法官很頭痛,又不能自己帶回去養
民事庭真的什麼碗糕都有
現在這個社會
真的什麼都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