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15 11:43:15夏日冰心

社工報告後記


在訪視過程中,我強力表達爭取監護權意願,因為對方只是想用監護權威脅我撤銷通姦告訴,並不是真的想要照顧小孩,就算他爭取到也只是想把小孩丟給爺爺奶奶照顧,自己仍在外逍遙,通姦都沒空了,哪有時間照顧?何況外女也是把小孩丟在家自己出去快活的人,所以他們是不可能會善待我女兒。

且把我女兒丟在爺爺家,不等於害我女兒變成無父無母?這我是萬萬不能接受,且對方還說,他若拿到監護權還可以反跟我要扶養費(社工問:他憑什麼?),我說他就是那種人啊?無恥。

社工問萬一我沒拿到監護權,那麼希望的探視方式如何?我愣了一下,只說:我會上訴(因為判給那個通姦犯,不如殺了我算了,絕不答應,而且他父母教了一個通姦犯出來,我可不想我女兒以後變成什麼罪犯之類的。)我還特地強調我婆婆說他兒子被鬼纏身,雖然女鬼已被我抓了,不過她還是持續給她兒子喝符水。

關於探視權,我說最多一個月二次,其實二次對他也太多,因為他根本不想帶小孩,只是要帶回去給爺爺奶奶看、玩,交待一下,不過在判決前我不接受讓他單獨帶走,他都敢當面威脅我了,哪知他會對我女兒怎樣?而且他根本無心看小孩,上禮拜(6/23)還是我叫他來看的,結果他來的主要目的還是談撤銷告訴由15萬提高到50萬,好像在賣菜喊價,這已經不是錢不錢的問題,騙人傷害人就是不對。

社工問到要離婚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我只回答:就是他通姦而且地點在共同居所的家

至於我跟對方要扶養費是基於那本來就是他應負擔的,就算他不付,我有法院判決,不怕那種人老了反過頭來跟我女兒要扶養費,台灣的法律是不能拋棄親子關係,萬一他真沒付小孩扶養費,老了女兒就可以叫他先把舊債還完再來談,這不失為保護女兒的一個作法,我現在不幫她爭取,恐怕她以後長大怨我,為何她爸爸不養她,她卻基於法律必需奉養,天理何在?

後記:1) 社工打電話給前夫詢問訪視事宜,前夫直接說他不要監護權,因此才無去對方訪視。
2) 女人請別基於骨氣不跟對方要扶養費,請為小孩設想,就算對方沒付過任何扶養費,老了還是可以反過頭來要求小孩奉養。
一樣的心情啊 2008-11-05 23:41:29

  我當初就是那麼笨,放棄了所有的求償一毛錢都沒要求,結果還是被說我是為了錢不是為了孩子,當初我只要求監護權給男方可以,但是你必須要每個禮拜讓我看到孩子並且回來過夜,前夫說"好",我說不管怎樣絶對不可以用孩子難管教而故意不讓孩子回來看我,事實....還是發生了!
 我現在每個禮拜要載孩子被百般刁難,常常是站在門外苦等幾小時仍不理會我......會了孩子不要因為父母的離異而受到太大的傷害,對於前夫的外遇我選擇了宽恕,跟你理性的解決,結果....我得到的是你們家四處毀謗我(還好鄰居都知道我的為人)......真的是很不值得......
  早知拿與不拿都要被你們說成這樣,當初就不要這麼"清高"狠狠的拿你一筆,反正我不拿也是給外女用......但是,一切都來不及了爭取.....
  現在為了孩子,我要重打一次監護權官司,我知道這場官司不打都不行,當我因為看不到孩子,載不到孩子而到警察局報案時,警察先生竟然跟我說這是名事警察不管,他們只管刑事案件........當下我真的是"欲..哭..無..淚.."

san 2008-01-19 11:57:53

怪了,竟然沒看到『寫信給台長』先給我的吧!

san 2008-01-19 11:13:10

冰心:
我該怎麼mail給你,我的情況跟你差不多,這個男人要監護權只是不想給我扶養費而已,他也是要將小孩丟給他的父母帶,然後自己跟二乃消遙快活,我現在找到這個男人的落腳處了,正準備找人抓姦,希望是在過年前可以抓到。

不過,我人也在大陸工作,不知道台灣的法院對台幹在大陸包二乃的認定是如何的?也是同樣是抓姦在床嗎?需要哪些證據呢?我現在已經打聽到大陸的公安可以幫忙抓婚外情,費用會省一點。

還有你找的律師是哪一位呢?我在台灣的住所好像跟你是同一個地方喔!

我還準備起訴我公公,因為我返台假回台灣時,我公公不但不准我把小孩帶走,還不准我看小孩,所有的證據都被我錄音了,還沒離婚,竟敢這麼做,還說台灣的法律是趨向父系的,我根本沒那機會爭取監護權,還說我先生不在,他是代理我先生的監護人,笑使人,正牌的監護人回來了,他這個代理人算啥東東。我還沒被派到大陸前,小孩全都是我在帶的。他們這群法盲,我打算把他們告到跪地求饒。

版主回應
妳看一下左下方有一個寫信給台長,點進去有我的e-mail。

我聽說的跨海打官司難度較高
因為證據的取得與認定較不易

其它的妳媚兒給我再詳談吧!
2008-01-19 11: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