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i.t-I-N-G (UPDATE!!!!!!!!!!!!!!!!!!!!!!!!!!!!!)
是的,還在癡癡等待來自澳門的結果
剛才再度致電1111詢問永利,得到的答案依舊是第二波結果( 男性主管)還沒出來
至於星際,大概15號之後結果才會出來
耐心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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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5更新
最近開始比較理會這個新聞台之後, 竟也多了一些觀眾,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一些想到澳門工作的人, 都找到了這裡的緣故。
我得爲『等待』取個名字 - 望穿秋水!
和我一樣還在等待中的人,心情或多或少有相似之處。今天檢查了幾次email,星際依舊未有消息;至於1111交手過幾次的經驗是“未錄取就不另通知”(雖然每次1111都口頭答應無論結果為何都會通知,但實際上都沒有;由此也知道我已經敗陣了幾次,但依舊有機會就嘗試,想去澳門的觀眾,千萬別放棄任何一次機會),所以或許下星期再主動打個電話去問1111吧。
頗為無奈之際,剛才又開始隨意google一番,看看是不是能找到什麼新東西,結果竟然真的找到新資訊!現在暫不公佈找到了什麼,等星際有了消息之後,無論好或不好的結果,再講講找到了什麼。
有興趣的人,可先自行google "錄取澳門葡京",就可找到我說的資訊。只能說,機會還是有,我會繼續試下去,因為我真的很想去澳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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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6 更新
[本報訊] 揚運國際翁小姐表示,澳門正整理結果當中,最晚下星期一會有消息!!!
心得:超級緊張,想知道結果又不想接受萬一的結果 !!!!!!!!!!!!!!!!!!!!!!!!!!!!!!!!!
之後又收到百慶何S的郵件,她回復的重點我用藍線框給你們,是屁話的我用綠線框給你們(如下)
報告
1).XX公司交由澳門黃河公司負責尋工。
2).黃河公司交付泰國百慶協助找勞工,(黃河公司陪同僱主到台灣挑選勞工,及做勞工進 入澳門的引進入境文件手續)
3).泰國百慶公司負責與台灣仲介聯絡尋找勞工(包括僱主到台灣挑工場地費用分擔)
4).台灣仲介負責徵求人才找勞工面試
仲介服務費所得分配
1.) 第一次收款由台灣仲介公司收取。
2.) 第二次收取由黃河公司收取5250澳幣 (我相信黃河地公關費,陪僱主到台灣挑工的機票車馬費,及做文件的聯絡費用應該不止這些,但因為他還做中國勞工給XX)
3.) 第三次收取由百慶公司收取5250澳幣(百慶公司負責找台灣仲介,台灣泰國車馬費,長途電話費溝通,您想5250澳幣,我夠本嗎!只是希望台灣勞工可以到澳門工作機會)
4.) 百慶公司要負責收款給黃河公司,搭飛機去收您這些錢,您覺得如何。
5.) 服務之後不照合約付款的,倒是有時會碰到,但都是中國勞工,台灣人不守合約的人,還沒有碰到過。(我想如果不照合約,會造成很多台灣人沒有機會到國外工作,因為我們不敢再找台灣人)
6).合約滿一年後由XX公司退回服務費10000澳幣,我從沒有表示過是黃河公司退的,我們跟台灣仲介說得很清 ,隔天我主動跟揚運蔡S聯絡,得到的是:如下
OKAY...不曉得是我在國外待太久,中文理解能力變差還是?
為什麼明明你們現在已經知道(裝傻,不想吐錢出來分)之類的鬼理由....
是你們三位業者"業務上溝通不良",跟你們說明了,結果還是要我們兩個來承擔??
再來,今天你們替雇主徵才是因為你們"要賺錢",是因為這就是你們的工作,你們的業務!
這些開銷本來就是你們要承擔的!
今天即使我們兩位沒被徵選上,或再者..雇主這次來覺得沒有適合的人選
那請問百慶何小姐,你要跟谁去收你覺得你合的來的價錢???
笑話! 天大笑話!!
近期我們會試著跟公司協商,能否提供資源部當初仲介簽約的文件
也連絡了在水果日報工作的朋友,請教她關於客戶投訴的問題
我知道目前還會有其他台灣人陸續來澳門工作,畢竟海外工作的光環及台灣工作低薪的迷思下
我們相信這或許會有報導價值,也請近期要來的您們小心,並更加注意
以免碰到我們目前面臨的問題!
當然,我們亦了解在未被明確告知正確所需支付仲介費前,我們所簽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約尚有需繳請的款項!
在此,煩請貴公司及珠海仲介公司內部自行協商後,再次告知我們後續所需支付的款項及收款日期部分!
已支付3萬元台幣,尚餘一萬新台幣(或$2500葡幣)未繳清,靜待告知收款日!
XX酒店人力資源部已明確了解我們跟貴公司揚運國際級珠海國際公司在合約上及仲介費的誤會
若貴公司有任何疑問,歡迎您直接與XX酒店人力資源部接洽!
謝謝您!
結果我們得到的回應卻是由百慶國際何X珍小姐發回來的一句話(如下):
"您們覺得您們這樣做,心理很舒服嗎!您們的信用在那裡。"
靠要哩,你先讓我們不舒服了...我們還管你舒不舒服?! 再說,現在沒信用的人是谁??有些人連基本的判斷常識都沒有了嗎? 我們都講明了,要多要錢就去跟公司講嘛!!!!!
當然,秉持著基本原則,我們不可能罵她靠腰,所以只能壓抑著怒氣 ,又寫了一封文情並茂但心情很幹的郵件回她,一樣CC其他兩間仲介,如下:
致 何小姐
首先,之瑛跟我很遺憾的說,今天我們有誠意,並主動想解決合約仲介費一事,
率先收到您的回覆是一段與"如何解決合約及仲介費"無關並譴責的文字!
當初若不是本公司人事資源部同仁以關心外籍雇員的角度詢問我們所須支付仲介費用相關話題
並告知我們 需支付款項有出入,多出來的費用不需理會
所以,在此
若實際情形屬實,正如本公司告知我們的收費標準為一萬元葡幣為上限
那我們把您回覆的這段文字,一字不差的反問您,請問您的信用在哪裡?!
最後,我們在此表達解決事情的誠意
希望能盡快收到貴公司明確的處理方式! 除此之外,您不需再透過郵件與我們在合約上內容做爭議
內容方面有任何疑問可以直接接洽本公司
若您覺得必要,我們也會將這封信件及文字轉寄給本公司人力資源部,希望藉由本公司同仁專業來解決此件事情
謝謝!
提外話,想請問你們在置x酒店工作的如何?
我也即將過去,不知道提供的員工宿舍會不會很簡陋?
不知道可不可以跟你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