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13 22:14:45萍凡人

各位遷就下我這個麻煩人吧!

有一個問題,我已經寫到爛,但我還是要再寫。如要約我吃飯或友人相聚,請提早一天通知我!若不能提早一天通知,請恕我可能會(視乎心情)拒絕。

 

說了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次,我不喜歡即興,我需要有計劃,我不喜歡「to-be-confirmed」,太多的「to-be-confirmed」,我會發瘋。對於朋友(包括弟兄姊妹,下同)的約會,不必提早一、兩週通知我,只是提早一天!難道這要求真的很過份?難道是我特別麻煩?太沒有彈性?

 

我以為,這是人與人之間基本的禮貌,原來,一切都只是我一廂情願。沒有人會覺得「理應如此」。

 

我覺得若我再不講清楚,我遲早有一天真的會罵人。

 

「各位!請make appointment!當我求求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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