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27 22:39:00♬゙♪*咪亞

【生活】原來我愛草莓


大年初二,全家一起出遊。


當然還是每年都要幹的事,

採草莓!



大湖草莓阿!今年邊吃邊採,

草莓很小顆耶!

草莓農說,因為天氣的關係,

所以只能等到元宵節過後才會大顆,

老闆很好心的算我們一百五,

還蠻便宜的。



後來,我才發現,

原來我是這麼愛吃草莓,

草莓好吃呀!




明天初三了,要開始工作囉!

加油加油!

大家新年快樂啊!



上一篇:【生活】晚安

下一篇:【生活】第二天

oh8658hi 2009-01-29 16:48:56

來訪簽一個@@

版主回應
謝謝:) 2009-01-29 22:51:32
she51323 2009-01-29 11:03:36

一百五很貴欸欸欸欸:(<br />我們都馬殺一百!<br /><br />看到一百二的都馬搖頭走人<br />哦哦哦,草苺還不大顆阿?<br /><br />那我採個屁?

版主回應
唉呀!!今年最便宜是180耶!!<br />這可是正統鄉民實證而來的!!<br /> <br />還有也要看看妳去的日期,<br />過年前跟過年後會差多的! 2009-01-29 22:52:16
ilovebaby530 2009-01-28 00:41:50

新年快樂阿!!<br /><br />兔妹,要記得我喔!不准忘記我了蛤!!<br /><br />花哈哈!!

版主回應
妳也新年快樂啊!<br />我才不會忘記妳呢!<br />馬尾:)<br />  2009-01-28 01: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