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4 10:14:48leslie

228前的上班日

檢察官案今天送審,早上我去拿起訴書
看著地院外的SNG車及一堆警察等待迎來送審的主角
只覺得唏噓
不過,拿掉檢察官的頭銜,一般人犯這樣的錯我們也會這樣看他嗎?
或許會,但是就如同看報紙頭條一樣
隔天我們就忘的差不多了
苛責絕對沒有這個案子的主角那樣多
人都會犯錯,我不覺得一旦犯錯就無藥醫、這輩子可以去死一死之類的
他還是兒女的爸爸,爸媽的兒子
人有很多角色,他在這個角色失敗,不一定在另外的角色也失敗
審判及矯正系統是要我們對做的事付出代價
代價完成,跟你我一樣還是這個社會的公民
都需要我們再次接納他成為社會的一份子

我們有試著接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