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21 02:00:00兔子先生

蕎麥跟藜麥

室友A搬去紐約後,留了很多乾貨給我還有室友B。

問題是我根本沒有煮過室友A留下的乾貨,我只有吃過而已。除了乾的黑豆跟花豆還有小紅豆之外,還有兩種不同的扁豆,罐子底下都是沙的糙米,半罐像是西谷米的藜麥(Quinoa)以及一包我們倆都認不出來是何方神聖的蕎麥(Buckwheat)。

一搬進來新家,房東小姐就跟我分享她當天的晚餐:青花菜跟蕎麥。不吃肉的我還得到了一個洋菇三明治,而她吃肉的室友則得到三顆肉丸子。只有吃過蕎麥麵的我,根本不知道蕎麥原來可以當飯吃。在我讚不絕口的同時,房東小姐給了我一盒藜麥。她說:「妳可以吃看看,也許妳會喜歡,烹飪方式跟煮飯一樣。」

所以我決定一有機會就用電鍋煮看看。我家其實不常用電鍋,媽媽除了煮飯之外,有時會蒸地瓜或是魚,不然就是白煮蛋而已。我對電鍋其實不太熟悉,在來美國之前,跟媽媽一起研究了蒸蛋還有煮粥的方法,就帶著六人份的電鍋上飛機了。

雖然大多數的食材都可以用瓦斯爐煮熟,但畢竟都已經飄洋過海帶自己的電鍋來洛杉磯,我每天晚上都很努力地上網尋找電鍋烹飪的方法。

電鍋說明書上寫著:煮飯只需放量米杯兩格的水,等到跳起來之後再悶個15分鐘就OK。因為我只有糙米,第一次跟第二次用這種方式煮都失敗(外鍋還是得放2杯水),但是煮
藜麥卻大成功!原來藜麥真的可以跟白米一樣煮。

昨天晚上上網尋找蕎麥粒的煮法,看了好久都沒有找到用電鍋煮的方法。媽媽說她買的十榖米裡面就有蕎麥,所以煮法應該跟糙米一樣。好吧,我用了一杯半的蕎麥粒,加上三杯的水,然後外鍋放了兩杯水。



過了半個小時,我跟室友B有一鍋鬆軟又美味的蕎麥。我本來還擔心會煮出一鍋蕎麥泥出來;心想就豁出去了,要是變成蕎麥泥就配昨晚的電鍋咖哩解決掉。沒想到用電鍋煮真的方便又容易,我跟室友B居然吃蕎麥配酪梨就解決了一餐。

真是感謝室友A帶給我的小小電鍋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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