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5 02:00:00兔子先生

該做的事

從小,我就覺得自己是很幸運的人,因為我常有機會重來一次。

我的『重來一次』並不是像汽水瓶蓋下寫的『銘謝惠顧』;比較像是打植物大戰殭屍時,不小心Game Over後不需要從第一關開始苦戰,只要學會如何消滅這一關的殭屍,就可以繼續闖關下去,連獎金都不會被沒收。

相信命運的我常常覺得,一件事可以得到第二次機會,一定是因為第一次的結局是錯的,所以要再來一次。一定得過了這關,得到原本注定的東西,才可以往下一關前進。所以,每次失敗都是一個要學習的課程,重來的時候才不會又因為同樣的問題而失敗。

或許也因為這樣想,我變得很死腦筋。在還不願意放棄的時候,我等待著下一次的機會來臨。對與每件事,我都是抱著這樣的心情面對。

『我才不要放棄呢!』



之前,我問自己:在新的一年,我想要做什麼呢?

我要把頭髮留長然後捐出去。要回學校唸書。要勇敢去追求我想要追求的東西。要給別人再來一次的機會。要拒看沒有營養的新聞報導。要多看書。要多寫信給朋友。要少批評。要多替別人著想。要更正面的思考。不亂發脾氣。還有,想到的事就要去做,跟用手親手做東西出來。

今天在打信給朋友R的時候,自動更正文法的文書處理裝置建議我,把『我對於搬回LA感到焦慮』改成『我對於搬回LA感到迫不及待』。

我感到的心情是焦慮沒錯,但是我應該感到迫不及待才對。安排回LA,是今年最大的『重來一次』。我有這個難得的2nd chance;畢竟有多少人可以這樣隨心所欲地想搬回台灣就搬回來,決定搬到美國就搬過去的自由?有多少人的家人願意如此支持自己不願意長大(或是面對事實?)的女兒?

我總是因為世界能夠用這種小方法來提醒我該做我說好的事而感到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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