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興
(我自己做的Baked Macaroni and Cheese 還有Green Bean Casserole,一個都是起司另一個奶味超重,可都是我的最愛)
有好一段時間,我一想到村上春樹就只會想到我吃的很厭煩的火腿義大利麵。但是這跟我愛吃鬼的個性有很大的關聯,畢竟我想到《小婦人》會想到小妹愛美買的桔子糖,看到書櫃上《流理台下的骨頭》 會想到四姊弟一起做燒賣的情景。最莫名其妙地莫非就是想到《簡愛》時會想到主角流浪乞討時得到的麵包;福爾摩斯則會想到喝下午茶吃的三明治...說到這裡我不僅懷疑,會不是是我在特意想起有食物出現的片段?
可能想破了頭腦都不會知道真相吧。
唸《村上朝日堂反擊》時,我故意地從最後一篇開始唸到第一篇。等到我都快唸完整本書時,拿在手上的感覺卻很像是剛開始唸,而且還有剩下很多可以期待的錯覺。其中的一篇我喜歡到隔天跟媽媽散步去市場時隨口提起;是村上在同一天遇到很多莫名的服務業人員。我在唸的時候就被逗的哈哈大笑,即使隔天提起也忍不住地邊笑邊說。但是媽卻不知為何地說:『這就可以看出來這個作者心機很重,別人說不定沒有那樣想,他卻寫文章時順便罵人。』
我聽了非常掃興,有種早知道就不要多嘴的感覺。
另外一件掃興的事,則是因為《村上朝日堂反擊》是跟圖書館借回家看的。那本書很可憐,因為書上盡是被塗改過的痕跡。很顯然的,某人看到喜歡的句子時,用了橘色或是淺桃紅色的彩虹筆畫了佳句,而且還會擅自加上括弧,甚至用藍色原子筆塗掉他認為是多餘的詞句。看的時候實在出了一肚子的氣;我明明就是想看村上春樹原汁原味的文章,而這人未免也太雞婆了些,居然辦起了編輯的角色。我努力地嘗試著心裡調適,催眠自己:這本書是某個人好心捐給圖書館的,但是以五顏六色的狀態捐給圖書館的。(但根本不可能,因為翻開書的第一頁就寫著『96年12月31日購入』的字樣,唉!)
從圖書館借的書就是有這種惱人之處。遇到夾在書裡的東西也常令我感到厭煩。通常我還書之前都會特意翻一翻再交出去,但好像很多人沒有這種習慣。這次借回家的九本書裡,有張三分之一大小的電影明信片,應該是某人特意裁剪成臨時的書籤。另一本書裡,有一張摩斯漢堡的發票,上面列著蜜汁烤雞堡跟熱紅茶,在星期四中午十二點五十九分的重慶南路購買。那張發票剛好夾在福爾摩斯的書裡,所以我大膽地瞎猜著,這個人應該跟我一樣,是個沒有工作的女生吧。至於為何單獨搭了三重客運到台北一趟,我就不得而知了。
原本以為被夢想當編輯校對的人,平白無故地打壞的閱讀興致,就非常冤枉了。就算從書中翻到發票也還可以過的去,畢竟還讓我花了一些時間腦力激盪一下,幻想一下發票主人是何方神聖。但還是遇到了更荒唐的事;現在唸到一半的《父親的道歉信》,雖然沒有夾任何東西在書內,但是三不五時會出現某人用墨水毛筆在一旁寫評語。多半是針對向田邦子父親的所作所為而有感而發出現的『混蛋』或是『太兇了』之類的負面形容。字體雖是工整的,評語也沒有很過份,但我還是希望自己腦海中所出現的『混蛋』是完完全全發自內心的,而不是因為看到某人搶先一步無聲發言所順道附和。
之前住在洛杉磯時,民眾捐給圖書館的書都會變成便宜賣出去的二手書。即使有塗塗抹抹的痕跡,大家看在一本兩毛五到兩塊美元的份上,也沒有時麼好抱怨。賣書的錢則全數捐回到圖書館。真希望台灣的圖書館也可以這樣。沒辦法,想不花錢看很多書,好像只有跟圖書館借一途。但是又不想要被強迫看別人的評論,或是翻出好像是不該翻到的東西。(這讓我想起在舅舅家看書時,卻不小心翻出舅媽偷藏的私房錢的往事。會不會哪一天也在借回家的書翻到紙鈔呢?應該不會。)加上遇到破舊看似骯髒,或是被撕破內頁的書,都會令我心情沉重感覺可惜。
我隱約可以開始了解姊姊不願意跟圖書館借書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