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18 22:15:43兔子先生
第一名速食
今天來介紹我在美國住13年,心目中的第一名速食:Chick-Fil-A.
Chick-Fil-A可不是哪裡會出現的速食店。小時後在德州常看到,印象中幾間百貨公司的美食街裡都有它的蹤跡。無奈我搬到加州之後,就再也沒見過它了。一開始搬到加州,中國餐館林立,我們也不常吃外面,所以我對Chick-Fil-A也沒有多大的想念。雖然說加州有間很多人都愛吃的In-N-OutBurger,但是我長越大越覺得Chick-Fil-A的東西好吃。甚至於回德州辦理重要證件,我還跟朋友指名要吃Chick-Fil-A。
前幾個星期跟歐菲利亞一起去看星際爭霸戰(STAR TREK),原本要去吃南方烤肉,在路上經過Chick-Fil-A,我便努力說服歐菲利亞改變主意跟我一起吃Chick-Fil-A。
(他們的廣告代言人是一頭請大家多吃雞肉的牛,為了新推出的辣雞漢堡,裝扮成消防隊員!)
我叫了雞塊套餐,還有格子薯條。歐菲則是點雞肉漢堡。
它們的雞塊多汁,吃起來很像不死鹹的鹽酥雞;格子薯條也好吃不油膩。價位有點高,我吃的五號套餐(八塊雞塊)要6.22。雞塊是用雞胸肉做的,而且比麥克雞塊要小一點。我通常會點兒童餐,4塊雞塊跟薯條,然後大約4塊多。兒童餐的禮物有點無聊正經,我記得我拿過一本給小朋友的食譜。如果我是個就讀小三的小鬼,一定會很不屑這種玩具。
最後要補充的一點是,Chick-Fil-A星期天都休息喔!因為它們的老闆是基督教徒,所以星期天是休息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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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ove chick-fil-a!!!
it’s my favorite t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