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10 11:59:15兔子先生

一直走

十二月回去台灣的那段時光,一直到今天我才恍然發覺,那天是我最開心的日子。

說穿了,其實我是在唸【傷心咖啡店之歌】的前幾章,才會突然想起那一天。不知道為什麼,有三個很好的朋友都跟我推薦過那本書;看完我卻有點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的感覺,為什麼會推薦那本書給我看?難道我真的太愛說教了一些?

I hope not.

書裡的主角走了很久,想要走去位於台北最南方的海邊。她一直走,走到昏過去;而我只有想崇拜她的勇氣。為什麼說勇氣?因為毫無目的地一直往前走是一件我做不到的事。也許不該用「毫無目的地」來形容,畢竟她心中是有個想去的地方。我的意思是,不知道方向的走,是一件我做不到的事。

那天,我跟朋友約在台北車站,吃了雞排飯。應該說,我吃了雞排飯,她吃了小雞飯。後來我還跟另一個朋友開玩笑說,小雞飯是還沒有長大的童子雞整隻那去裹粉炸,她還天真地相信我。言歸正傳,我們吃完飯後,決定去迪化街。

朋友在台南長大的,又沒有摩托車。我雖然小時後是在台北長大,但是我也有將近十年沒有久住於台北,所以我不但不知道路線該怎麼走,我甚至連公車該坐那一號都不曉得。基本上我是會先做好功課才出門的,但是當天的我卻沒有。好啦,兩個人想去迪化街卻不知道路,這下可好。打電話求救。

過了數通電話之後,我們了解迪化街離台北車站其實不遠,用走的就可以到。所以我跟朋友照著很不清楚的指示,(類似「看到百貨公司的第一個巷子左轉,一直靠右邊走,會看到一個公園」),下午兩點在我超愛的烏雲天空下,開始走去迪化街。

我不知道當時朋友腦袋裡在想什麼,說實話,我自己都不知道我的腦袋在想什麼。我毫無方向的跟著她往迪化街走。其實我一點都不害怕,但是我知道我應該要感到害怕才對。怕什麼,我也不太清楚。但是我們居然真的走到迪化街。

好神奇呀,我心想。

對我這個在「沒有車就等於沒有腿的美國」長大的小孩,可以毫無概念地走到一個地方,真的很好玩。我甚至有點想要再走一遍,那樣一來可以把路線抄下來,未來想去迪化街用兩條腿就可以走去。

到了迪化街的我其實沒有預期的興奮。那天我們還去了淡水,又去了士林,可是我覺得從火車站走去迪化街在從迪化街走到某捷運站的那幾個小時,讓那天成為我最難忘也最開心的一天。

*圖片 from : [走,去迪化街買年貨] @ http://www.012book.com.tw/hot/taiwan/book0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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