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1-13 19:59:59兔子先生

小時候我總覺得「信」帶著一種魔術。無奈我的親戚都住在同一個縣,我的朋友都是天天見面的同班同學,所以沒有人可以跟我寫信。想找個筆友,又怕遇到壞人,所以只好自己寄明信片給父母。我還很故意的寫兩個不同的地址,一個是家裡地址,另一個是離家不到一條街,爸媽工作的店面地址。

所以我想當爸爸收到那張貼著三塊錢郵票的狗年明信片,他的額頭上一定出現三條黑線。

我喜歡利用郵局,一直到現在都是如此。在這個科技發達的年代,我還是三不五時的寄信跟卡片給朋友。現在總共有六個人跟我通信。我所謂「通信」是我們大概每個月都會寫一封信給對方。六個其實還不算多,我自己的紀錄是在高三的時候,我一年跟九個人通信,花了不少的郵費跟時間,但是我十分開心。

我喜歡寫信,高中的時候,我還在印刷課做了自己的信封跟信紙。寄到台灣的國際郵票只有一個樣子:阿拉斯加的雪山。我在寄了好幾年的阿拉斯加雪山後,決定開始拼郵票。在美國平信是三毛七,所以我就貼兩張三毛七,再加上兩張三分的郵票,在寄出去。我也想寄明信片,但我住在沒什麼市容的洛杉磯,實在沒什麼好看的明信片可買。無奈,我用照片來彌補我買不下手的明信片。

今天不用打工,所以我一口氣寫了三封信,還有一封還沒開始動工。我寫著信封,看著新竹,花蓮,Denton等字,不僅微笑。感謝郵差,讓我可以在一張紙上寫九個字:XX市OO路XY號,就可以把我的文字,情感,跟照片傳到朋友手上。

魔術,這真是魔術。

*圖片 from : [ Peter Rabbit Posting ] by Beatrix Potter @ Allposters.com*

上一篇:完美泰迪熊

下一篇:Crackers 後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