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28 20:59:12兔子先生

同性婚姻, YES!

我不懂為什麼同性戀不能結婚。這是我最不能理解的時事問題。記得第一次有人問我這個問題,我很直接的回答:“Why not?”

那個人跟反問我: “Why?”

當時我國三,我在上演講課。班上分成兩組,一組當記者,另一組當行人。記者要引起行人的注意力,問他一些問題﹔當然,行人可以選擇不回答。我抽到行人那組,所以一整節課我都在做問卷調查。我很努力的回答所有的問題,只是有很多問題我自己都不確定答案是什麼。

其他的問題還有墮胎,死刑,大麻合法化,安樂死等等。這總叫做Controversial Topics,起爭論的話題。

其實對於很多問題,我都回答:Depends。 因為我不覺得世界上所有的問題都只有一個答案,那樣太不合理了。一節課下來大概有二十五個問題,只有五個問題我可以很堅定的回答。

其中一個我可以堅定回答的問題就是同性戀婚姻。我不懂為什麼不可以。結婚應該是人應有的權利之一,不是嗎? 如果是的話,為什麼他們不能結婚? 我不確定我為什麼在寫這篇,我只是真的不懂為什麼不可以?

當然我不可能耍耍任性一下就可以沒事了。

我一直不懂,要是有人可以找到一個自己喜歡的人,而且那個人也喜歡你,這不就好了嗎? 為什麼不能讓他們在一起? 這世界上有多少人,在上億人裡找到那個你喜歡而且也喜歡你的人是一件多困難的事....

我想我根本不用多說,看看我們周圍有多少單身的人。順便看看有多少人不滿意自己的伴侶,甚至根本已經不愛對方。如果說現在兩對婚姻中有一對會離婚,那我看不能結婚的根本不該是同性戀。

是所有人。我們要是不會珍惜對方,那結婚有什麼用。

我說了那麼多,決定權也不在我。我知道還是很多人不贊成同性戀婚姻。Just because you haven’t found true love, don’t punish others who did.

不是嗎?

*圖片 from: [ Seth Meyers, Ben Affleck, etc in “Same-sex marriages in Massachusetts” ] in Saturday Night Live @ http://www.newsaic.com/ftvsnl29-15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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