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21 15:59:54兔子先生

PVD

為了姊的這一篇文章,我特意放了她喜歡的歌來聽。我家的房客因放假而出城渡假去了,所以我把音樂轉到震耳欲聾的大聲。聽了三分鐘的電子音樂,我就投降了。跳跳跳到她暑假很喜歡的 Frou Frou 上。

有好的音樂才可以開心的寫作,這是我現在的哲學。

順便說一下,Frou Frou的歌旋律不錯,只是歌詞不是我喜歡的那風味。好像每首歌都是吸大麻菸後的迷幻之間所寫的,很好玩。

姊大我三歲。從小我就活在她的陰影之下,我想很多弟弟妹妹都有這種經驗,尤其當你的長兄或是姊姊跟你是同一個性別的時候,你會想努力變成他,但是當你發現無法變成他的時候,只好變成他的相反。從小我就聽慣大人給姊姊的讚賞,因為她功課好,因為她淑女,因為她漂亮,因為她聽話。

當然,在我大一點之後,我開始發現努力影印她的一舉一動其實蠻無聊的。我永遠都不會做的跟她一樣好,我也不可能做的比她還要好,因為她光是經驗的累積就贏我三年。所以我開始往另外一方面發展。

我的朋友笑說我姊是我的 total opposite。她沒有說錯,因為我們倆幾乎沒有相像之處。說我們是姊妹,很多人都不願相信。她看起來很成熟,很能幹,可以照顧自己﹔我看起來很幼稚,會把事情搞雜,需要人家的照顧。我姊可以每天穿高跟鞋跟裙子出門,我每天穿的是球鞋跟牛仔褲。我姊很聽話的唸了商,我唸了連自己都心存懷疑的文。就連我們喜歡吃的東西都不一樣,我們相互討厭對方的音樂,她聽不下去五分鐘的 Maroon 5,我聽不進去五分鐘的 Paul van Dyk。她不懂我為什麼可以跟很『台灣』,我不懂她為什麼可以很『歐洲』。

其實我跟姊並不親。我不會跟她說心事,她也不會跟我說心事,那是我們的相處方式吧。她跟我太不同了,要是可以互補就好了,但是好像做到很困難。可是我覺得這個世界,她做她自己,我做我自己,那樣最好。

我真的不能為她做什麼。我也不能為她寫什麼,雖然命運讓我跟她做姊妹,個性卻不讓我能夠了解她。當然,我很愛她,因為她是我姊姊﹔我在慢慢的喜歡她,發現她好像沒有我小時候想像的那麼完美---是的,我曾經以為她是完美的,我只是沒有說出口而已。

但是在我發現她有她的缺點,她的困惑跟煩惱,我反而更容易跟她溝通。這是我心中惡魔慶幸的時候:幸好她跟我那麼不一樣,讓我更可以找到我自己的樣子。

姊,不管妳會不會上來唸我的文章,這篇是為妳寫的﹔我不甚滿意。只希望妳可以過的很快樂,一切順利。I wish you the best。

*圖片 from: [ Paul van Dyk ] @http://www.itengine.co.uk/radio1/artist_area/vandykpaul/847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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