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5-23 22:58:09立報小編

為人師表,自應善盡納稅義務

隨著新政府走馬上任,取消國教教師免稅優惠的議題再度躍上檯面。教育部長曾志朗雖態度傾向同意,但仍表示應再評估;全國教師會也不反對,不過提出課稅財源應用以改善國教品質的但書。

有人認為,國民教育是打造未來的基礎,所以應該提供教師種種誘因,便於吸引優秀人才投身教育大業,而免稅便是其中一項;但我們必須說,在千百種可以為教師提昇社會地位、激發教學熱情的方法中,從制度上免除教師的稅捐,是最糟糕、最糟蹋教師尊嚴的一種。如此做法,不但將教師一耙子打成特權階級,我們也合理懷疑,因「免稅」的吸引而從事教職者,能不能做個好老師?

至於全國教師會在此議題上的態度,也令人不敢茍同。基於替教師爭取權益的策略考量,我們可以理解作為教師代言人的全國教師會,希望以取消免稅作為條件,交換例如「提高國中小學員額編制」、「取消教師無關教學的行政及庶務工作」、「班級學生數應降到每班三十五人」、「中小學導師費應比照大學」等多項要求。但是全國教師會所提出的這些要求,本就是目前國教該努力的方向;一旦這些「合理要求」成了「交換條件」,是否在當局決定不取消免稅優惠之後,也就失去了正當性?

我們認為,教師是明白事理的知識分子,自應了解納稅是現代公民應盡的義務;如果自己反倒是不必納稅的特權階級,該如何訓誨下一代做個頂天立地的好國民?除此之外,我們也要呼籲新政府,不應該是為了兌現林林總總的競選支票,所以才把腦筋動到國教教師的荷包裡,藉以籌措財源;而應是基於公平正義,在致力改善國教品質的同時,坦然且主動地替為人師表者脫卸稅制上的特權,讓國教教師更能抬頭挺胸地作育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