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27 16:04:29討厭鬼

哈報應

我要說兩個報應。
第一個是笨蛋知青。
成天只會嚷嚷搖滾樂。
可是卻沒有知識去保養自己的牙齒。
於是當此人失業了兩年散盡家才去環遊世界之後,
好不容易找到了工作,
發現得到牙周病。
於是所有的積蓄,工作的月薪,未來的薪水通通要拿去看病。
真的,
很活該,
搖滾樂個鳥啊,
連怎麼刷牙都不會的笨蛋。
另外一個
是自以為幽默的傢伙,
以為在部落格上耍寶就是周星馳的天才,
其實,
人生要面對的事情多著呢。
結果他親人過世了。
你活該!
蠢貨!
因為上述兩個人都發生不幸,
證明了我討厭的人都沒有好下場。
去死吧!自以為聰明的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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